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本风电场位于湖南省永州市双牌县何家洞乡西部山区,高程在900m~1200m之间,场址距离双牌县城区公路里程约52km,与永州市城区公路里程约106km,场区附近有国道G207和县道X034等道路经过,场区对外交通条件相对一般。
湖南双牌倪家洞风电场二期工程设计安装9台5.5MW以上的风力发电机组(其中一台限发),装机规模为50MW,并新建一座35kV开关站。本工程暂以2回35kV线路接入220kV柴君山汇集站,送出线路长度约4.5km。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本次招标范围为湖南双牌倪家洞风电场二期建筑工程及安装工程施工,所有设备(其中甲供设备:主机、35kV高压开关柜、场内35kV集电线路电缆、箱式变压器除外)、塔筒、所需材料的采购,送出工程,道路、机位平台及开关站的征租地及施工过程中的协调工作,堆场租赁、大件设备运输转运清障,包括但不限于:
(1)送出工程;
按批复的接入报告的要求完成送出工程的:送出工程设计、送出工程设计审查(含初设)、提交合规性资料(包含林业、水保、环保等所有前期支持性批复文件)、青赔、用地补偿、协调、施工、设备采购、对侧施工改造、验收(包含各专项验收、质量监督验收等)等工作。投标方依据送出线路长度按照单位公里数报价,暂按4.5km送出线路长度进行报价,待接入系统报告批复后,按实际设计的线路长度根据单位公里数报价据实结算。开关站35kV侧采用单母线接线,暂以2回35kV线路接入220kV柴君山汇集站,导线型号暂定JL/G1A-240/30。最终接入方案以接入系统报告及其批复意见为准。
(2)道路工程(场内外)及风机平台、风机基础;
(3)开关站:要包括开关站内所有建(构)筑物的施工、开关站内电气设备基础(含预埋件),主要包括:房屋、设备基础、电缆沟、构架、围墙(栏)、大门、站内道路、地面硬化、地基处理、绿化等;
(4)设备安装及调试;投标人需承担本项目甲供设备及材料的接卸、保管及二次转运;
(5)35KV集电线路;
(6)风电场接地:
(7)按照集团标准完成电站内安全标志、设备设施标牌、安全标线等的制作及安装,完成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工程施工,工程质量监督验收(含质监注册费用)及备案、技术监督检查及验收、消缺、性能试验、质量/技术监督、新能源场站涉网试验(主要包括电能质量测试、有功功率控制能力测试、无功/电压控制能力测试、无功补偿装置并网性能测试、惯量响应和一次调频测试、场站建模与模型验证、风电机组和SVG单机建模及仿真验证、电压/频率适应性能力验证、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的其他测试以及输变电工程进入正式运行前,需完成的所有试验)、视频监控系统安装及调试等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达标投产。(含开关站并网和验收等各种证照手续办理、并网调度协议、网络安全协议、高压供用电合同和购售电合同办理等)。
(8)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专项验收及性能试验)。
(9)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的提供等;景观、植被恢复(土地复垦)等与工程有直接关系的其它工程项目;施工供水的施工。
(10)负责工程建设范围内所需的建设期租地和永久的征租地协调、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协调、树木砍伐协调;如果投标方在临时施工超红线占用了土地,投标方要负责占地租用的赔偿;负责施工用地、运输通道和施工等协调工作。
(11)招标人在办理前期手续时,初步规划了弃土(渣)场并完成了相关基本手续。投标人需详细勘测现场,可根据现场实际自行负责设计弃土(渣)场选址,并办理好临时用地手续(国土、林业等合规性手续),其中新选用的弃土(渣)场的临时租地及规费均由投标人承担。按要求做好复绿并按要求通过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验收,并在水保、环保等专项验收时同步完成变更手续。
(12)大件运输及堆场租赁:招标人已初步选取2个大件设备堆场位置(分别位于文市高速收费站1.4公里及8.5公里处),投标人需承担2年的租赁费用,此堆场堆放本项目的站外设备(包含但不限于叶片、机舱、轮毂、塔筒、箱变、35kV电缆、光缆及其附件)投标人需承担本项目甲供设备及材料的接卸、保管及二次转运。投标人负责本项目的设备运输至安装场地的清障及运输协调,负责将本项目甲供设备的工装回收至堆场。堆场表面应清除腐殖土,整平压实,根据现场情况需要,采取植草皮,植草应采用适合当地生长草籽或草皮,并做好边坡和堆场排水工程。
本项目大件运输道路拟从文市高速收费站路口约6公里处至进场道路65.1km,北区3个机位需借助柴君山项目新建进场道路;此路段杆线拆迁由招标方负责,其他路段清障工作由投标人负责,投标人要负责大件运输地方关系的协调,投标人负责文 市高速路口2个堆场的租赁。
(13)权证办理:投标人要负责办理并取得《规划建设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证照。
2.1.3其他招标要求:
(1)关于征租地及协调工作,招标人已与政府签订了《项目建设用地征(临时用)地补偿协议》、《项目建设用地征(租)地补偿协调经费总包干协议》,其中投标人要与地方政府对接履行征租地协调工作,负责对接协调完成面积测绘确认,承担建设期因施工需要的临时用地和新增弃土(渣)场的租地租金。投标人负责征租地范围内的青赔协调工作,青赔费用由招标人承担(不含送出线路的青赔费用),因施工需要的临时租地由投标人负责。
(2)本项目场内道路贯穿1#-6#机位点,8#-10#机位点需借助柴君山进场道路。具备多点开工的条件,投标人必须确保至少4个工作面在完成征地后同时进机械进场施工,分别是:计划新建道路附近3#机位及其进机位道路、2#机位及其进机位道路。现有村道6#机位及其进机位道路。8#-10#三个机位点及其进机位道路。
(3)本项目有5个机位临近广西省全州县(机位施工平台涉及跨越省界),投标方施工时需做好专项的水保环保临时措施,充分考虑相关补偿、协调费用。
(4)施工期间需满足集团远程画面监控功能。建筑工程、安装及调试等阶段所涉及的高风险作业项目及重要施工节点,应全覆盖布置安全视频监控系统。
2.1.4项目总工期:548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2.1.5项目地点:湖南省永州市双牌县何家洞乡西部山区。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自2019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至少2份50MW及以上风电场施工总承包(至少包含道路、集电线路、塔筒采购、风机及塔筒吊装施工内容)的合同业绩(不接受联合体业绩),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50MW及以上风电场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9-30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0-11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