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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砀山县、萧县户用光伏80MWpEPC项目(含两年运维)招标公告

   日期:2024-09-30     浏览: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安徽公司新能源公司宿州砀山县、萧县户用光伏80MWpEPC项目(含两年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安徽公司新能源公司宿州砀山县、萧县户用光伏80MWpEPC项目(含两年运维)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安徽新能源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积极落实新能源发展建设的目标任务,拟利用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萧县周边乡镇约4000户居民房建设光伏电站(具体利用居民房屋户数应根据现场实际接入情况选取,建设方可在满足接入容量的前提下调整选取户数)。整体规划总容量为直流侧80MWp/交流侧69MW,项目拟采用N型580Wp及以上单晶硅组件(主选620Wp,如遇特殊屋面需要采用N型580Wp及以上其它容量组件,投标人须要征得招标人同意方可选用),光伏组件均采用固定式安装方式,拟采用 380V并网方式,每户居民房一个并网点,发电方式为全额上网。接入电力系统的最终方案以电网公司的审查批复为准;如果后期因电网公司要求,需要采用集中汇流方式(即将居民屋顶进行整合开发,根据屋顶大小和集中程度选择合适容量的逆变器进行配置,最后将全村所有光伏项目集中汇流至一台或几台专用升压变压器通过 10 千伏线路并入电网),导致增加包括设备(如汇流箱、电缆等)、设备安装调试、协调设备用地等相关工作量,本项目合同金额不予增加。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基建工程: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招标人只负责出资,与项目有关的开发、协调、设计、施工、并网等工作均由投标人负责;招标文件中未列出但为本工程所必需的相关设备、材料、施工等均属于本次招标范围。对招标范围内,如果某些分项在招标文件中未专门提到,但对于光伏电站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是必不可少的,那么这些建筑、设备或服务,也应由投标人提供,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屋面类型主要为平屋顶、斜屋面、人字坡和庭院的形式。

(1)投标人负责完成本项目范围所有开发(投标人需要按照招标人开发标准与用户签订租赁协议:用户为平屋顶、斜屋面、庭院的,租金40元/块/年;用户为人字坡的,租金15元/块/年。总租赁期限为25年。招标人有权根据市场变化调整租金,如投标人未经招标人允许,调整租金超过招标人下达的标准,超出费用将在合同总价中扣除。租金由招标人与用户签订合同运营期支付,与本EPC无关。)、勘察、设计工作,包括接入、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并于电站并网后一个月内提交竣工图。

(2)投标人负责在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萧县区域范围内挑选满足招标人要求的居民住宅屋顶等资源,并负责光伏用户的协商、收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用户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银行卡、电表户号、产权信息等资料)、现场勘查及测量,确保用户屋顶资源条件符合国家、行业、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要求;负责落实用户与发包方签订合作协议﹔根据当地电网公司要求,负责办理发包方与电网公司的报装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以项目公司名义报装申请、购售电协议签订、并网手续等)。若政策发生变化,光伏电站可申请绿证绿电等权益,权益归招标方所有。

(3)投标人负责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设备、材料、备品备件采购,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组件、逆变器、电缆、并网箱等,并负责所有设备及材料卸车、运输、二次倒运、保管、所需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设计联络、人员培训等;负责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安装及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支架安装、基础施工、组件安装、逆变器安装、并网箱安装、电缆铺设、防雷接地、屋面施工围挡、屋面防水、安全设施以及负责电站并网及调试等工作。

(4)投标人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对拟安装电站房屋开展房屋质量检测,并出具相应正式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文件,并对检测屋面的光伏组件承重结构,载荷设计承担相应责任及风险,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拟安装电站屋顶必须选择房屋质量检测合格,荷载满足要求,并且不需要加固的屋顶。在既有建筑物上增设光伏发电系统时,不应降低既有建筑物使用标准。实施前,必须进行建筑结构安全、电气安全、消防安全复核,对屋面进行防水防腐处理(如需),并满足结构承载力、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水等相关功能要求。

(5)投标人负责所有设备、材料的卸车、指定地点的二次搬运,自交货地点卸货后发生的二次转运费均由投标人承担,保管、发放均由投标人负责。卸车、搬运所用的机械设备、工器具以及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解决。

(6)投标人因施工造成房屋漏水等问题,由投标人负责修缮,若造成相关财产损失,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7)依据招标人可研报告,拟结合本项目建设新能源智能管控平台(平台资产、知识产权等相关权利归招标人所有),具备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运维管理功能。投标人要按照招标人要求建设新能源智能管控平台。

(8)投标人负责将本项目建成的户用光伏的运行数据(包含运行参数、状态、报警信息、电量等所有全量数据)由逆变器采集至逆变器所属数据云,统一由逆变器所属数据云向招标人新能源智能管控平台传送全量数据,在招标人新能源智能管控平台接收全量数据之前的所有数据采集环节所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9)投标人负责在项目施工现场安装可移动在线音视频监控摄像头,并负责接入至招标人相关指定平台,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10)投标人负责项目协调、配合当地电网公司完成项目并网、验收(含电能质量、组件到货检验、并网性能、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防护等保测评、保护试验等(按需),所需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11)投标人负责完成后续质检验收等相关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12)每户光伏电站须通过招标人组织的安装验收、并网验收以及电网公司组织的并网验收。投标人须在电网公司组织的并网验收后10天内,完成光伏电站的并网发电并保持正常运行,否则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更换电站安装位置,由此产生的屋顶资源落实、相关变更审批、电站拆装迁移等工作以及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13)投标人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施工及地方关系协调等工作,负责所有合法合规性文件办理,取得所有必需的相关手续,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14)投标人负责项目并网前生产准备工作,直至本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所有光伏电站生产运行维护管理,所需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15)投标人需在合同签订后15天之内完成300户与招标人签订电站合作协议,否则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投标人请评估自身履约能力,谨慎报价。

2、电站运维

(1)负责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后2年内所辖范围内所有电站的运行、维护、检修和发电量保障,并对光伏电站运维服务期内的安全性、经济性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1)负责项目所辖所有电站的日常运行监控工作,包括光伏电站/设备系统的日常运行状态、运行 数据、故障报警监视等,及时发现设备故障及缺陷并及时处理;

2)负责项目所辖所有电站的巡视检查以及设备维护工作,包括定期对设备进行巡回检查,排查设备缺陷、问题;大风、雨雪、冰雹等特殊天气后要进行特殊巡视,负责定期开展所辖电站的防火及遮挡清除(包括灌木、杂草以及树木等遮挡物清除及相关民事协调)、组件清洗、防雷检测(所辖电站每年进行一次),及时处理设备缺陷、故障,消除隐患,确保光伏电站处在良好、经济运行状态;

3)按照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规范对光伏电站进行定期检修、临时检修、应急抢险和相关的预防性试验、绝缘监督等技术监督工作;

4)负责光伏电站运行维护人员、设备的日常安全管理,实现预期安全目标。

5)负责协助招标人进行电量统计上报、电费结算统计、农户共享收益统计等工作;

6)负责提供日常运行维护、检修所需的工器具、消耗性材料,负责备品备件计划的提报、验收和保管工作,对于光伏组件、逆变器等主要部件质保期内出现损坏的由投标人免费负责更换,质保期外由投标人按月提报备品备件需求计划,招标人审核后采购,投标人负责备品备件的验收、保管保养等工作,并保持合理库存;

7)配合招标人做好各项管理工作,协助招标人处理应急事件,负责协助招标人妥善处理村民、屋顶业主、保险公司、电网、政府等单位关系;如遇非正常渠道沟通事宜,必要时以招标人委托投标人的方式提供必要的法律支持;投标人运维费报价应包含确保光伏电站安全、稳定、经济运行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所发生的修理费、材料费、运维人员费用、其他费用(采集流量卡产生的流量费用,电站反向使用电网产生的费用),不含技改费用。

(2)项目运维期自本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工程接收之日起计算。

工期计划:投标人应在项目开工后,120个日历日内完成40MW容量电站建设,25MW容量电站并网,270个日历日内完成全容量并网发电,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未按工期计划节点完成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MWp及以上光伏EPC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承包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投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1MWp及以上光伏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1MWp及以上光伏EPC总承包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1MWp及以上光伏EPC总承包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9-30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0-08 16:00: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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