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 标段名称(标段号) | 简要技术指标 | 对投标企业要求 |
施工一标段(G240-SG1) | 施工一标段,标段号:G240-SG1,起始桩号:K262@890,结束桩号:K273 705,标段长度:10.815km。负责该标段内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交通安全设施及附属等工程。 | 资质资格要求 | ①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 投标人需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并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③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业绩要求 | 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工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一项(1)或(2)业绩:
(1)1个二级及以上公路新(改、扩)建或大中修施工项目,施工内容须同时含路面和交安工程;
(2)1个二级及以上公路新(改、扩)建或大中修施工项目(施工内容含路面工程)及1个二级及以上公路交安工程。
注:交安工程同时包含护栏、标志、标线。 |
财务要求 | 近3年(2021~2023年度)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均不小于1。 |
信誉要求 | ①投标人未处于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②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③投标人未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⑤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生产负责人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有行贿犯罪行为;
⑦投标人未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人员要求 | 1.项目经理(1人):具备路桥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自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交工时间为准),具备1个二级及以上公路新(改、扩)建或养护大中修工程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任职经历。 2.项目总工(1人):具备路桥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有有效的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交工时间为准),具备1个二级及以上公路新(改、扩)建或养护大中修工程施工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任职经历。 3.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具有有效的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详见合同附件要求 |
分包要求 | 允许分包范围:公路附属工程、小桥及涵洞、梁板预制、绿化及环境保护设施等工程。 |
联合体要求 |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应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
其他要求 | 无 |
施工二标段(G240-SG2) | 施工二标段,标段号:G240-SG2,起始桩号:K273@705,结束桩号:K287 040.287,标段长度:13.335km。负责该标段内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交通安全设施及附属等工程。 | 资质资格要求 | ①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 投标人需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并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③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业绩要求 | 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工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一项(1)或(2)业绩:
(1)1个二级及以上公路新(改、扩)建或大中修施工项目,施工内容须同时含路面和交安工程;
(2)1个二级及以上公路新(改、扩)建或大中修施工项目(施工内容含路面工程)及1个二级及以上公路交安工程。
注:交安工程同时包含护栏、标志、标线。 |
财务要求 | 近3年(2021~2023年度)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均不小于1。 |
信誉要求 | ①投标人未处于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②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③投标人未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⑤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生产负责人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有行贿犯罪行为;
⑦投标人未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人员要求 | 1.项目经理(1人):具备路桥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自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交工时间为准),具备1个二级及以上公路新(改、扩)建或养护大中修工程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任职经历。 2.项目总工(1人):具备路桥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有有效的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交工时间为准),具备1个二级及以上公路新(改、扩)建或养护大中修工程施工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任职经历。 3.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具有有效的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详见合同附件要求 |
分包要求 | 允许分包范围:公路附属工程、小桥及涵洞、梁板预制、绿化及环境保护设施等工程。 |
联合体要求 |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应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
其他要求 | 无 |
3.2 |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段。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段。 |
3.3 | |
3.4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3.5 | 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开标前未记录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非交通运输行业职责范围内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应确保可在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监管平台或国家相应平台中查询,并在投标时提交相关截图及网址等信息。根据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信用信息管理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从业单位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信息及时录入到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合同履约管理和信用评价工作。 |
3.6 | 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评标专家将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人员、业绩等资料进行核査,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其投标将被否决;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对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和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