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局集团公司合肥站合肥南站运转车间办公生产房屋整修项目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TGCHDJL-2024-0925-GK)
上海局集团公司合肥站合肥南站运转车间办公生产房屋整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工程总承包人,现发布招标公告如下: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合肥南站运转车间办公生产房屋整修项目已由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 财务部批复,资金已落实,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 合肥站负责本项目建设计划实施,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及要求
2.1项目地
2.2项目内容:将合肥南站候车大厅内原旅客服务用房分隔整修为合肥南站运转车间生产办公区域,包含书记室、主任室、副主任室、间休室、大、小会议室等7间房间,3米高吊顶,配套消防、电力、信息安装,合计整修使用面积约236㎡。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合肥南站运转车间办公生产房屋整修设计和全部工程施工,包括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竣工及缺陷责任期保修等服务内容。
2.4项目承接形式:
(1)本项目采用包工包料的发包形式,项目实施期间因招标人提出的设计变更造成的部分工作量增减,以招标人委派的第三方审价单位出具的报告为准。
(2)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的项目经理、管理人员必须到位,不得随意更换。如需更换,中标人应提前提出书面报告,并经过招标人同意后方可实施。
2.5工期:本项目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全部完成,投标单位须合理组织劳力,按照实际工效进行响应。
3.投标人资质条件及要求
3.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
3.2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之一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具有类似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证明材料。
3.4投标人拟派驻的人员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建设单位(项目业主)的同意调离文件,并且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社保关系。
3.5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相应的财务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2年和2023年度经审计或会计机构核查或企业自身核查的有效的财务会计报告。
3.6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暂停投标状态。
(4)投标人没有处于因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或招标人企业主管部门处罚期限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个标段的投标。
(8)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不得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的内容。
(9)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期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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