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
2.1.1项目概况:
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10万吨液态阳光项目是通过风光可再生能源绿电制取绿氢,绿氢同现有装置排放废气中回收的CO2合成甲醇。项目由625MW风光可再生能源发电、2.1万吨/年电解水制储氢、10万吨/年二氧化碳加绿氢制甲醇(含二氧化碳捕集精制)和公辅工程等单元组成。
2.1.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本项目工程包括225MW风电场区的详细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从详细设计、物资采购(除甲供设备)、施工直至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中相应的工程配合、技术服务、并网验收等所有工作。详见第三册技术规范书 二、工程范围
2.2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30个日历日,具备并网验收条件。
2.4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资格要求2:
(1)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
(2)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3.3资格要求3: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资格要求4: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合同签订时间),须具有1项国内陆上单个合同100MW及以上风力发电工程,且已并网验收完的EPC总承包业绩。(注:此项需提供的证明材料:1)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关键页包含合同封面、签字页、盖章页、项目规模、施工范围等;2)已并网验收完的证明,需提供并网验收报告和业主方的证明材料,盖章文件扫描件/复印件;3)提供的材料扫描复印件模糊不清晰的,或证明材料证明性不足的视为无效业绩)。
3.5资格要求5:主要负责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资格证书,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具有1项国内陆上已并网验收完的单个合同100MW及以上风力发电工程工程的业绩。(需要提供是项目负责人的证明材料)
(2)设计负责人:拟任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或供配电)专业资格证书,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证书,具有1项从事国内陆上已并网验收完的单个合同100MW及以上风力发电工程设计的业绩。(需要提供是设计负责人的证明材料)
(3)施工负责人:拟任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资格证书,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具有1项从事国内陆上已并网验收完的单个合同100MW及以上风力发电工程工程的业绩,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应由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委派)。(需要提供是施工负责人的证明材料)
3.6凡在送达投标文件时未签订《供应商廉洁承诺书》的均被否决投标。
3.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若在投标文件中所附证书(包括3.2、3.3、3.5条资格要求中涉及的)过期或不清晰或未在电子注册证书上“手写签名”的,可以补充澄清,也可在相关网站查询有效即可,不否决投标,但扣除投标文件格式打分项得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意向资料递交时间:2024年09月30日9:00:00至2024年10月17日16:00:00。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4年09月30日9:00:00至2024年10月18日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