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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中卫云基地数据中心绿电供应500MW源网荷储光伏项目EPC总承包标段一招标公告

   日期:2024-10-08     浏览:0    
核心提示:中卫云基地数据中心绿电供应 500MW 源网荷储光伏项目EPC 总承包标段一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以企业投
   中卫云基地数据中心绿电供应 500MW 源网荷储光伏项目EPC 总承包标段一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以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备案证号:2408- 640925-04-01-602870)批准建设,建设 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银行贷款:2:8,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EPC 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项目名称:中卫云基地数据中心绿电供应 500MW 源网荷储光伏项 目 EPC 总承包标段一
2.3 建设地点:宁夏中卫
2.4 建设规模:500MW
2.5计划工期:2024 年 10 月 30 日开工,2024 年 12 月 30 日完工,61 日历 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时间为准。
2.6 招标范围:本标段为 100MW 光伏项目EPC 总承包工程,主要有 100MW
光伏项目建设、新建 1 座 330kV 升压站、1 回 π 开 330kV 出线,包括但 不限于:(1)详勘、初设及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及竣工图编制、绘  制 1:500 地形图,后续负责整个项目的设计纳总工作,履行设总职责。  (2)除招标人供应的物资之外的所有设备及材料采购,完成光伏发电  场区、330kV 升压站及送出工程的建筑安装施工,直至移交生产的全部  工作。(3)完成环保、水保、安全、职业卫生、消防等“三同时 ”专  项工作。(4)建立智慧工地管理系统,建设数智化电站,打造集团四优工程。(5)完成招标人要求的其他内容。具体招标范围及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专用条款附件一:本项目标段划分及本标段合同范围。
招标人提供设备材料为:光伏组件、逆变器、箱式变压器、高低压电缆  (含电缆头),升压站电气设备及高压电缆(主变压器、无功补偿、GIS、开关柜、预制舱(包含舱体、高低压开关柜、充气柜、接地变兼  站用变、接地变及电阻柜、光功率、综自、交直流电源、升压站内视频 监控))。除此以外的所需的全部设备和材料由投标方采购。详见附件 二—招标人提供的设备和材料。
2.7 授标原则:本项目分为三个标段(大唐中卫云基地数据中心绿电供应  500MW 源网荷储光伏项目EPC 总承包标段一、二、三)同时招标、同时 施工,投标人可参与每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获得一个标段的中标 资格。如投标人在三个标段中综合得分均排名第一,依据三个标段总中 标金额最低的原则确定各标段中标候选人;如投标人在任意两个标段中综合得分均排名第一,依据这两个标段总中标金额最低的原则确定各标 段中标候选人。并且同一标段中,综合排名靠前的投标人未在本标段或 其他标段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排名靠后的投标人不得在本标 段中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其余标段不再推荐为中 标候选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 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  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  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  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 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  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  资质;和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有  效的承装类一级和承试类一级电力设施许可证,满足《承装(修、试)电力设  施许可证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36 号)相关要 求。
3.2.2 企业业绩要求:近 5 年须具有 2 个及以上 100MW(或 MWp)及以上光 伏电站已竣工 EPC 总承包业绩。
3.2.3 人员资质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 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投标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
3.2.4 人员业绩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 1 个及以上 100MW(或 MWp)及 以上光伏电站已竣工施工总承包或已竣工 EPC 总承包的项目经理业绩。
3.2.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1 联合体允许最多 2 家单位联合组成,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 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业绩,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 或者与其他投标方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须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协 议书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 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 委托书应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3.2.5.2 联合体设计单位须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专业甲级 及以上和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近 5 年须具有 2 个及以上 100MW (或 MWp)光伏电站设计业绩或已竣工 EPC 总承包业绩。
3.2.5.3 联合体施工单位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水利水电工程 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 5 年须具有 2  个及以上 100MW(或 MWp)及以上光伏电站已竣工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已竣工 EPC 总承包业绩。
3.2.5.4 联合体承装、承试单位须具有有效的承装类一级和承试类一级电  力设施许可证,满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36 号)相关要求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 主要内容页)、竣工验收证明(EPC 业绩或施工业绩的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  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齐全,否则不予认可;其余业绩可提供用户 证明)。
(2)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 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齐全,竣工验收证明中须有拟派项目经理姓名,否则 不予认可)。
(3)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满足建办市〔2021〕4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一级建造师 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 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4)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 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  《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  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 没有竣工验收时间的,以签字盖章中的最晚时间为准;签字盖章无时间的,以 竣工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有上述时间的不予认可。
3.3.3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4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 录。
3.3.5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6 如发现拟派任项目经理在投标阶段存在其他在建工程情况,评标委 员会将启动澄清程序,投标人应按澄清要求提供经建设单位同意的项目经理变 更说明或在建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3.3.7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示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 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 工的除外)。
3.3.8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 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 签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 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至 2024 年 10 月 14 日 17 点(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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