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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煤大唐塔山煤矿有限公司19座矿用防爆新能源人车招标公告

   日期:2024-10-09     浏览:0    
核心提示: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大同市/云冈区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同煤大唐塔山煤矿有限公司19座矿用防爆
 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大同市/云冈区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同煤大唐塔山煤矿有限公司19座矿用防爆新能源人车项目资金来自折旧资金,招标人为同煤大唐塔山煤矿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对该项目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为满足塔山矿安全生产需求,购置19座矿用防爆新能源人车。

2.2 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参考型号

交货地点

备注

1

19座矿用防爆新能源人车

3

WLR-19

塔山矿

/

 

2.3 交货地点:同煤大唐塔山煤矿有限公司。

2.4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一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投标人须为具有招标货物生产能力的生产制造商;

3.3.单位(或产品)资质要求:投标时提供19座矿用防爆新能源人车(矿用防爆锂离子蓄电池无轨胶轮车)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安标型式检验报告、防爆合格证、防爆合格证检验报告;

3.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具备1项类似业绩;

近年指:2021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业绩指:新能源人车(防爆锂离子蓄电池无轨胶轮人车)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供货合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

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扫描件的货物名称、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须清晰可查。

3.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4-10-8 17:30至2024-10-14 17:3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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