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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浜8.4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4-10-09     浏览:0    
核心提示:一、 招标条件上海松江新浜8.4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
  一、 招标条件

上海松江新浜8.4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新浜镇。

2.2 项目规模:项目拟利用松江区新浜镇黄家棣村、鲁兴村2个地块建设渔光互补光伏发电站,本项目规划容量10.2747MWp,黄家棣村地块(约60亩)装机容量为4369.14kWp,鲁星村地块(约90亩)装机容量5905.56kWp,实际装机容量为10.2747MWp/8.4MW。本期主要建设区域在养殖鱼塘内,租赁面积150亩,所发的绿色电力拟采用全额上网的模式,采用10kV电压等级并网,并网点2个。拟新建2座10kV预制舱开关站,通过10kV线路接入附近的10kV启新苑站、10kV新绿街开关站实现并网,最终接入方式以国网公司批复的接入系统方案为准。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计划工期45天,计划2024年12月31日全容量并网发电(开工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EPC总承包(CHDTDZ046/16-ZB-21901):除①光伏组件、逆变器设备的采购及运输②项目前期③监理④光伏场区土地租赁费等由发包人负责的范围外的,本招标项目建设范围内的勘察设计、所有设备和材料采购供应(华电集团已完成框架招标的电缆等其他项目设备材料按照华电集团框架招标结果设计、采购)、土建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调试、试验、验收、开工和并网手续办理、政府及电力公司协调等一揽子工作以及发包人负责范围的配合协调工作。。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EPC总承包】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9.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应具有至少1项单项10MWp(及以上)光伏项目 EPC或者光伏项目总承包工程(必须为主体工程施工)投运业绩,且其中至少1项包含10KV (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升压站/变电站建设施工工作内容。(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完工验收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合同范围内容等信息。)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10-08 17:20到2024-10-16 18: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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