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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丘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粉煤灰销售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10-09     浏览: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河北建投任丘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粉煤灰销售 已由 无 以 无 批准建设,项目业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建投任丘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粉煤灰销售 已由 无 以 无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建投任丘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 ,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河北建投任丘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河北建投任丘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预计销售45万吨粉煤灰(注:数量为计划产灰量,实际销售量以招标人实际可供销售量为准),合同期限:2024年11月15 日至2025年11月14 日。

2.2招标范围:预计销售45万吨粉煤灰,其他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3.1.2 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种业绩要求:

3.1.2.1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签订过一个从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的燃煤发电企业(或其关联公司)采购粉煤灰的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此项证明材料必须提供采购合同和此合同对应的至少3张销售发票);

注:上述第3.1.2.1项业绩要求中要求提供的合同证明材料及销售发票,在投标文件中须附相应的原件扫描件。

3.1.2.2投标人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在一个年度(或连续12个月)的时间段内完成处置不少于30万吨粉煤灰的证明材料(两种处置方式均可,第一种:采用销售粉煤灰的处置方式须提供销售合同证明;第二种:自身加工利用粉煤灰的处置方式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处理能力的说明,并能够体现产销情况及处置数量,同时必须提供销售产品合同证明,且该产品应为通过粉煤灰加工利用的产品);

注:上述第3.1.2.2项业绩要求中要求提供的合同证明,在投标文件中须附相应的原件扫描件,合同内容中必须能够体现满足要求的合同期限、相应销售内容和销售数量;

3.1.3信誉要求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信誉要求以下列范围为准,其他不作为评标阶段评标依据):

1)投标人不得在招标人的供应商评价中被列入黑名单或处于观察期内(以评标阶段相应供应商评价文件为准)。

2)投标人不得存在被招标人限制参加其招标项目投标的情形(以评标阶段招标人相关有效文件为准);

3)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评标阶段查询情况为准);

4)投标人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阶段查询结果为准);

5)投标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以评标阶段查询情况为准)。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9月30日 9 时 00 分至 2024年10月11日17时00分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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