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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10号泊位及仓储工程新增货种调整项目-新增储存液硫货种施工总承包项目公告

   日期:2024-10-09     浏览:0    
核心提示:福州港江阴港区10号泊位及仓储工程新增货种调整项目-新增储存液硫货种施工总承包现进行公开招标
          福州港江阴港区10号泊位及仓储工程新增货种调整项目-新增储存液硫货种施工总承包现进行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在10号泊位后方配套陆域库区内改造2个化工品罐组,新建由码头1号泊位至化一罐区液硫专用工艺蒸汽夹套管线一条(内管DN150,外管DN200),新建液硫地下槽配套液硫泵,新建液硫泵出口至装车台区域液硫专用工艺蒸汽夹套管线一条(内管DN100,外管DN150)并配套新建DN50蒸汽管线一条,新建库区红线外至化一罐区DN125蒸汽管线一条,新建0号车台液硫撬装站一套(双鹤位)并配套建设雨棚一座,配套建设总图场地、给排水、电气、仪表、尾气处理等配套附属设施,预计年周转量为6万吨。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福州港江阴港区10号泊位及仓储工程新增货种调整项目-新增储存液硫货种施工总承包: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须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内容:GC2类工业管道施工资质)资质证书; (3)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证明材料:提供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2 财务要求 (1)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2)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证明材料:提供投标人关于上述(1)-(2)情况据实填写的承诺函或书面证明材料,招标人保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在国内具有1项合同金额在400万元及以上化工或油品仓储工程施工(施工总承包或EPC项目中的施工业绩)。 证明材料:提供相应业绩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封面、签字盖章页、工程规模、委托范围、合同金额等)、完工证明(工程中交证书或交(竣)工验收证书等)复印件加盖公章,材料不清晰或不齐全将被视为无效业绩。 3.4 人员要求 3.4.1 项目经理: (1)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机电工程专业)证书(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2)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具有10年及以上施工管理工作经历; (4)2019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1合同金额在400万元及以上化工或油品仓储工程施工(施工总承包或EPC项目中的施工业绩)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的业绩; (5)具有设区市级或以上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6)无发生工程建设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管理经历及违法、违纪行为; (7)投标人承诺:拟派项目经理在合同执行期间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任何职务(以投标人的书面承诺为准,招标人保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 3.4.2 技术负责人: (1)具备本科以上学历、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具有10年及以上施工管理工作经历; (4)2019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1项合同金额在400万元及以上化工或油品仓储工程施工(施工总承包或EPC项目中的施工业绩)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的业绩; (4)无发生工程建设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管理经历及违法、违纪行为; (5)投标人承诺:拟派技术负责人在合同执行期间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任何职务(以投标人的书面承诺为准,招标人保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 证明材料:提供上述人员①身份证;②学历证书;③职称证书;④注册证书,无注册证书人员须提供6个月以上社保缴纳证明(投标人缴纳);⑤相关的业绩合同关键页(包含封面、签字盖章页、工程规模、委托范围、合同金额、工程中交或交(竣)工验收证书、人员任职情况(如合同协议书中无法体现任职情况的提供任职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由发包人或其专业主管部门提供)等);⑥无违法违纪、事故承诺函;⑦不兼任其他项目承诺函;⑧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5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评审时以现场网上查验为准) (2)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和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评审时以现场网上查验为准)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列入黑名单。(评审时以现场网上查验为准) (4)投标人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今),未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5)投标人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今),所承担的工程建设项目无重大质量事故。 (6)投标人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今),未发生因安全事故、质量问题而终止合同的情况。 (7)投标人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投标人未被列入系统黑名单。 证明材料:提供投标人关于上述(1)-(8)情况据实填写的承诺函或书面证明材料,招标人保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 3.6 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次招标不允许转包。 (4)非中远海运特殊关联企业。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09-29 09:00--2024-10-11 17: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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