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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宜城发电有限公司全厂建安工程消缺第三次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10-10     浏览:0    
核心提示: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襄阳宜城发电有限公司全厂建安工程消缺第三次招标已批准采购,采购资金来自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襄阳宜城发电有限公司全厂建安工程消缺第三次招标已批准采购,采购资金来自招标人自有资金,招标人为湖北能源集团襄阳宜城发电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襄阳(宜城) 2×1000MW 超超临界燃煤机组的1号机组于2023年07月14日完成168h试运,,2号机组于2023年12月03日完成168h试运。在双机投产后,公司需自行对全厂建安工程质量缺陷进行修复处理;同时结合检修及运行需求,按照基建期历次各类检查提出的优化建议,需对安装零星优化项目集中处理。

2.2招标范围和内容:

全厂建安工程质量缺陷进行修复处理以及各类检查提出需优化项目的处理,主要有平台、爬梯、围栏、盖板、孔洞封堵类;保温类;油漆防腐类;管阀类;电控类;其他类;不可预见性的临时增加项目人工和材料等。

具体招标范围详见《襄阳宜城发电有限公司全厂建安工程消缺技术规范书》。

2.3 计划工期

本项目计划总工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部分需结合机组运行情况进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设施承修类贰级及以上资质;

3)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国内已完工电厂的安装工程或检修维护项目业绩(须提供:1合同等业绩证明材料;2、业绩对应电厂已完工或投运证明材料(竣/完工验收报告、业主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等均可))。

(3)人员要求:项目经理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聘用单位为投标人),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本);须为投标人的在职员工(提供2023年7月1日以来至少6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4)财务要求:2022年、2023年无连续亏损,须提供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年和2023年财务报表;

(5)信誉要求:未处于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6)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9时00分到2024年10月16日17时00分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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