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即墨城区漏损供水管网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4-10-15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概况:改造DN100-DN600球墨铸铁给水管道89.829公里及提升改设施。详见设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改造DN100-DN600球墨铸铁给水管道89.829公里及提升改设施。详见设计任务书。
2.招标内容: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现场服务等全部工作,并根据最终设计成果完成工程施工。
3. 招标控制价:238310909元。其中:设计部分控制价: 3260909元;施工部分控制价:235050000元。
标段名称 规模 标段内容 施工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设计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采购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BIM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勘察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其他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1标段0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现场服务等全部工作,并根据最终设计成果完成工程施工。2350500003260909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以下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要求:
全部标段:1.1工程设计资质要求具有以下设计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市政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3)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1.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以下资质: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1.3施工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3.在“信用中国”(https:// /)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三、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相关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全部标段:1.1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1.2担任过同类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设计负责人或项目施工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1.3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1.4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1.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施工负责人。
2. 设计负责人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具备经市(厅)级人事主管部门确认公布市政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若职称证书未体现专业,应提供体现专业的毕业证电子文档;若职称证未体现单位须提供单位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电子文档)。
3.施工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项目设计负责人或项目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的,可兼任其中一名负责人,不得同时兼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和项目施工负责人之间不得兼任。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限设计与施工单位两个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的协议,协议中须明确施工单位为牵头人,须约定联合体各方的分工;联合体各方(含与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均不得以单独身份
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本工程投标。
五、投标标段要求
本项目不分标段。 三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经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应全部参加投标。 四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五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无须具备同类工程业绩。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单项合同投资额为15000万元(或设计费合同额为3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给水管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含给水或供水工程)或水厂建设工程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 六 、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8811547188 
联系人:李杨
QQ:1211306049 
微信:Li18811547188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编辑:gzy.qingdao.gov

 
 
更多>同类资讯

最新资讯
最新行情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服务说明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违规举报  |  京ICP备12017752号-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