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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物流中心颍南营业室装卸业务外包招标第二次公告

   日期:2024-10-18     浏览:0    
核心提示:合肥物流中心颍南营业室装卸业务外包招标第二次公告由于颍南营业室装卸业务招标报名企业不足三家
 合肥物流中心颍南营业室装卸业务外包招标第二次公告

由于颍南营业室装卸业务招标报名企业不足三家,按照合肥物流中心招投标办法规定,对颍南营业室装卸业务外包招标项目进行第二次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通过业务外包审批,按批准的委外单位选择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4年11月-2025年度委托装卸业务(颍南)

2.2业务外包主要内容:

2.2.1装卸内容:根据甲方运输生产实际,由乙方承担甲方颍南营业室(货场)的下列铁路装卸业务,包括:火车运输货物的装卸、搬运、集装箱装(掏)箱等装卸业务。

2.2.2项目地址: 颍南站铁路货场 。

2.2.3作业方式:人力、机械或人机配合等方式。

具体业务量以实际产生为准。

2.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4.预计工作量:集装箱115万吨、笨重货物6万吨、普通重件货物3.5万吨、普通成件包装货物50万吨。

2.5最高限价:集装箱0.98元/吨、笨重货物6.60元/吨、普通重件货物4.25元/吨、普通成件包装货物6.00元/吨。

2.6服务期限:2024年11月至2025年12月31日(招标人在集团公司批复同意后,可以签订合同)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须具备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和营业范围。

3.2 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存在经营异常情况,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 3 年不曾有行贿犯罪记录(上述材料需在招标文件中体现);

其他信誉要求:未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

3.3投标人依法纳税,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4 投标人必须独立投标,招标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或以挂靠公司名义投标及不接受项目转包或分包。

3.5同一企业集团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同一企业集团公司的子公司参加本项目投标不能超过1家。

3.6投标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包投标或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3.7投标企业所用员工须为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员,不得借用其他企业人员。

4.资格审查方式

4.1本项目资格审查采取资格预审方式,由阜阳营业部组织相关人员按照《资格评审表》规定内容对投标企业进行审核。预审结果经阜阳营业部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后,填写《装卸企业准入资质审核表》报合肥物流中心装卸业务部。

4.2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交的资格文件、履约保证能力进一步复核,如发现投标人弄虚作假,有权排除其中标资格。资格预审通过后方可获取标书、参加开标评标会议。

5.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时间

5.1资格预审时间:2024年10月21日至10月25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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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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