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WZSB-2024-09-04号
所属行业:钢铁行业
标讯类别:国内招
所属地区:江西省新余市
(二)招标货物主要技术要求: 下列技术标准中标注“*”的技术要求为医用升温系统设备采购的重要技术要求,为保障设备的功能性,投标单位提供的设备必须满足。 医用升温系统主要技术要求 *1.医用升温系统具备自动监测、自动加温功能,系统根据测得的患者实时核心体温自动调节加温毯的温度,减少麻醉师的工作量。 *2.主机具有电源故障报警、超温报警等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声光报警功能,且对手术室其他设备无电磁干扰、噪音干扰。 *3.医用升温毯无需专用耗材,可重复使用,且不产生废水、废气。 *4.配套的一次性体温传感器测温范围10-50℃,精度土0.1℃(需提供检测报告佐证)。 *5.配套的一次性体温传感器升温反应时间60秒内(需提供检测报告佐证),有利于及早发现患者术中恶性高热等体温异常,能帮助麻醉师快速采取措施,可同时监测直肠和鼻咽温度,满足麻醉质量控制指标要求的监测核心体温要求。 四、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一)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应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投标人所供货物非自己生产制造的,需提供产品授权经销证明。 (二)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评审依据: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评审依据:提供开标前二个年度内任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在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 (四)投标人必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税务登记证(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单独提供)和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缴税凭证或证明;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或当地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缴纳明细。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五)投标方至少提供一个近五年(2019年1月1日~开标当日)此次招标的同类型设备的国内三级医院供货业绩,需提供相关业绩合同扫描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的合同复印件中需反映出签约双方的名称及公章、签约时间、设备名称、规格型号等) (六)投标单位供货的医疗器械需为依照法定程序和要求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备案的设备,投标时需根据投标人供货的医疗器械类别提供以下要求的资料。 ①投标人所投一、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用于临床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新证不需登记表),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产品备案登记凭证;(登记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②投标人所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一、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用于临床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③经营用于临床三、二类医疗器械的:三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或者生产企业在其住所或者生产 (七)信誉:近三年(2021年6月1日-开标当日)在招投标活动中未受到相关部门行政处罚或未在行业内发生重大医疗设备质量事故的,
项目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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