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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头化工2024年低温甲醇洗排放尾气CO减排项目EPC总承包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4-10-21     浏览:0    
核心提示: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包头化工2024年低温甲醇洗排放尾气CO减排项目EPC总承包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包头化工2024年低温甲醇洗排放尾气CO减排项目EPC总承包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1.1项目概况:招标人拟在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工厂内建设“低温甲醇洗排放尾气CO减排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项目主要包括:新增低压闪蒸塔、富甲醇增压泵、闪蒸气压缩机、以及有关的全部工艺、安装、设备、自控、电气、结构、与项目配套的详细地勘工作及水、电、气、风等公用工程、变电所、控制室、雨水排放、卫生设施、劳动安全卫生管理等。

2.1.2招标范围:投标人负责低温甲醇洗排放尾气CO减排项目的详细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安装、单机试车、机械完工直至工程中间交接、联动试车、投料试车、开车和性能考核阶段的技术指导和支持服务等。

要求投标人按照本招标文件中的要求,编制完成装置下述工作及技术服务的总承包投标文件:

1)在业主提供的基础信息和数据基础上,完成装置及其配套设施所必需的全部工程设计和技术服务。

2)联系具有低温甲醇洗低温工况模拟计算能力的第三方单位进行设计数据核算及投用后对原系统影响核算。

3)完成为建成装置所需要的全部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催交、检验、运输、装卸、二次搬运和现场物资管理等工作,并将其运至装置现场交付安装;并负责清运建筑、施工垃圾。

4)完成全部施工工作,负责装置的吹扫、置换,满足开工清洁要求,承担合同装置的调试工作。

5)为装置的试车、开车和性能测试提供指导、技术支持、技术服务和保障。

6)负责项目竣工、投用等为完成本项目建设直至达到实现移交使用的全部工作。因本改造项目所引发的其它所有设备设施需要更改的采购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图纸文件及以下:

① 现有设备管线基础及支架或平台改造,及新增设备基础、平台支撑的安装。

② 现有切断阀(手动或气动)的拆除和移位安装、新增阀门的安装,根据安装需求调整现有阀门平台及支撑。

③ 根据需要拆装隔离盲板及临时管线等。

④ 提供与现有管线及设备连接所需要的所有材料,并完成所有安装工作。

⑤ 阀门试压、工艺管线的配管,安装,和甩头的连接以及设备的安装、调试。

⑥ 仪表部分安装、调试及仪表电缆的铺设,控制系统的组态等。

⑦ 电缆、电柜安装及调试工作。

⑧ 管道的防腐及保温、保冷等工作。

⑨ 现场施工用水、电由招标方提供并指定地点,承包商负责从指定点接到施工作业点所需的材料设施及具体安装工作。

⑩ 项目所涉及的土建施工;

⑪ 本项目施工所涉及的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监检告知等工作,监检所需费用由投标方承担,费用包含在投标标价中。

⑫ 项目交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及移交档案馆工作;

⑬ 配合业主方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和性能考核等工作;

⑭ 项目所需的无损检测由业主方委托专业单位承担,投标方负责无损检测所需的配合工作。无损检测费用由投标方承担。

⑮ 项目监理工作由业主方委托第三方单位承担,监理费用由业主方支付,投标方需服从监理单位的管理。

承包商应仔细审查设计文件,核算材料用量,确保材料规格、材质配套使用的一致性,材料数量满足工程设计要求和工程使用需要。为实现工程使用功能所必需的材料设备,即使设计文件材料表中未明确列出或已列出但数量不足, 承包商也应自动补齐补足该项材料设备,并包含在投标文件中。

 

2.1.3计划工期

序号

项 目 名 称

计划完成时间

1

项目开工

2024年11月10日

2

完成中交

2025年10月30日

3

投用

2025年11月10日

 

2.1.4 项目建设地点: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工业园区神华科技园1号,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公司厂区的净化装置低甲一、二系列原硫化氢浓缩塔西北侧及雨水池北侧空地内。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工程设计甲级或以上资质;或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3)若投标人为施工企业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化工企业EPC总承包工程建设的合同业绩2份,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30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化工企业EPC总承包工程建设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化工企业EPC总承包工程建设项目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化工企业EPC总承包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及以上等级证书。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0-21 15: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0-28 09:00: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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