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新登郑州煤业有限公司液压支架42架
2.2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 交货期:合同生效后60日内交货
2.4 交货地点:新登郑州煤业有限公司仓储中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须为液压支架的生产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声明(格式详见附件);
3.3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不含截止当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1项所投产品类似销售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业绩合同至少应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签订日期及供货范围
3.4 投标人所投液压支架如具有有效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的,提供证书扫描件,以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网站(https://aqbz.org/)查询为准;后取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的,须提供在满足交货期前提下到矿提供所投型号液压支架的有效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的承诺。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
备注:
(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公司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应按投标人资格要求所述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产品相应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若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未提供的设备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网站查询为准,相关产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实际存在并有效的,则不否决投标;若经专家组查询复核,相关产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不存在或无效的,则否决投标。(如适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4年10月23日 09时00分到2024年11月04日 16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