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益阳市沅江市向阳湖渔场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湖南省益阳市沅江市阳罗洲镇向阳湖渔场境内,位于沅江市北部区域,区域总面积约1600亩,初步规划建设直流侧装机容量为119.0927MWp,交流侧并网容量为80MW。项目中心坐标为北纬29°4′30.20″,东经112°37′51.98″。距离湖南益阳城区直线距离约63km,距离沅江市直线距离约37km。项目场址整体平坦开阔,周围无高大建筑物遮挡。工程场区目前为退渔还湖水域,不涉及基本农田、生态红线、林地、草地、军事设施、自然保护区等敏感因素,拟采用渔光互补方式进行开发。
本工程设计安装201852块590Wp单晶硅光伏组件,装机容量为119.0927MWp。电站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方案,将系统分成17个3.3MW光伏发电单元和8个3MW光伏发电单元。
本工程新建1座220kV升压站,本期建设规模为80MVA,最终规模按340MVA设计。光伏场区以4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220kV升压站1#主变35kV母线,经220kV主变升压后拟以1回架空线路π接河坝金盆-普丰变220kV线路,按终期容量考虑,导线型号暂定为JL/G1A-2×400/45,线路直线长度约8km。最终接入方案以接入系统报告及其审查意见为准。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为EPC 总承包项目,共1个标段。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光伏场区:勘察设计、设备采购供货(光伏组件和逆变器甲供)、场地平整,场内道路、光伏支架基础施工及防腐,箱变基础施工、场区集电线路,箱变围栏(不包括光伏阵列围栏),防雷接地,消防设备的配置等附属工程,所有设备及材料采购及安装、调试等,完成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工程施工;工程质量监督验收及备案、技术监督检查及验收、消缺、性能试验、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达标投产,按照国家能源集团规范完成场内安全标志、设备设施标牌、安全标线等的制作及安装。
本工程35kV集电线路采用架空与电缆混合敷设方式,其中架空线路(同塔双回)共两条,总长为22km,采用 LGJ-240/30导线同塔双回线路长11km,采用LGJ-185/30导线同塔双回线路长11km。投标方依据可研文件架空线路总长22km按照单位公里数报价,待接入系统报告批复后,按实际设计的线路长度根据单位公里数报价据实结算;每条35kV同塔双回架空线路长度的计量起点为线路距离升压站最远(第1基)的杆塔,计量终点为线路距离升压站最近(最后一基)的杆塔(自箱变通过电缆连接引上架空线路杆塔、经架空线路引下杆塔送至升压站35kV开关柜电缆、及架空线路中间电缆部分不单独计算长度,相关报价在架空线路报价中考虑并计入架空线路单价)。集电线路需按批复的接入报告的要求完成送出线路的:送出线路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评审、勘察设计、核准、提交合规性资料、地面(含既有附属设施)的清理赔偿、协调、设备采购、施工、验收等所有工作。
(2)新建220kV升压站:勘察设计、工程施工、设备采购供货、场地平整,场内道路、站区围墙、防雷接地、消防设备的配置等附属工程,所有设备及材料采购及安装、调试等,完成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工程施工;工程质量监督验收及备案、技术监督检查及验收、消缺、性能试验、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达标投产(含升压站并网和验收等各种证照手续办理、并网调度协议、网络安全协议、高压供用电合同和购售电合同办理等),按照国家能源集团规范完成站内安全标志、设备设施标牌、安全标线等的制作及安装。
(3)完成送出工程的所有工作但不限于:
按批复的接入报告的要求完成:送出线路的勘察设计及审查、线路核准、提交合规性资料、建设用地,地面附着物的清理赔偿、协调、设备采购、施工、验收等所有工作。投标方依据送出线路长度按照单位公里数报价,暂按8km送出线路长度进行报价,待接入系统报告批复后,按实际设计的线路长度根据单位公里数报价据实结算。
包括本工程按照接入批复要求建设送出线路,接入220kV升压站工程以及对侧间隔改扩建工程。
(4)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完成本项目的设备材料到货检验、性能试验、质量/技术监督、新能源场站涉网试验(主要包括电能质量测试、有功功率控制能力测试、无功/电压控制能力测试、无功补偿装置并网性能测试、惯量响应和一次调频测试、场站建模与模型验证、逆变器/SVG单机建模及仿真验证、电压/频率适应性能力验证、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的其他测试、以及SVG、主变等性能专项检测等输变电工程进入正式运行前,需完成的所有试验)、视频监控系统安装及调试等。
(5)负责进场道路、设备堆场、施工供水、供电等与工程有直接关系的临时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验收、定期维护、退场复垦等工作。
负责所有设备及材料(含甲供设备及材料)卸车、运输、二次倒运、保管、所需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设计联络、人员培训、资料提供等。
(6)负责与本项目相关各项专题的专项申报、实施(含过程监测)、评价和验收(含检查和验收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环保、水保、消防、质量监督、技术监督、安全性评价、档案验收、达标投产验收、职业健康、安全设施、供电、防雷接地。除招标人已开展的专题(见第六章附件一)。
(7)负责工程建设范围内所需的征租地、施工临时租地及协调费(除升压站永久征地、光伏场区正式租地外)、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树木砍伐补偿、鱼塘清塘倒运及渔业补偿、施工临时占地赔偿、路桥加固及线路杆迁等;负责施工用地、运输通道、地方政府协调和施工过程协调等工作。同时投标人负责协助办理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权证手续等。
投标人需详细勘测现场,自行负责设计弃渣场选址,并办理好临时用地手续(国土、林业),按要求做好复绿并按要求通过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验收,并在水保、环保等专项验收时同步完成变更手续办理(含重大变更)。所有因投标人原因未办理好合规性手续造成的一切影响及处罚由投标人负责。
投标人应在交钥匙的基础上实施和完成所有工作和服务。若因投标人办理的手续证照不符合监管要求导致项目公司受到处罚,由投标人承担项目公司相应损失。
(8)本项目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从通过达标投产开始计算时间。重要设备及结构按国家规范要求执行保修。
(9)投标人需缴纳政府乡村振兴融合发展资金,该费用为投标人代缴,如后期因政策原因无需缴纳或退回,该费用应退还给招标人。
投标方应对上述工作范围内的工作负全部责任,所有费用及组织均由投标方负责。
(10)投标人应按合同进度计划的要求,及时配置施工设备和修建临时设施,承包人在工程期间为招标人在项目现场提供一辆越野车服务、现场为招标人预留两间办公室和一间会议室做为临时办公场所,办公室需至少满足四人同时办公条件,各配置4工位办公桌椅、空调、网络、打印机及其它必要办公设施,会议室面积需不小于40平方,配置容纳16人开会的会议桌、椅和空调、投影仪等必要会议设施,为招标人提供4间宿舍(含床上用品、网络、电视、空调、热水)、不低于四人的食宿。
2.1.3服务期:预计2024年11月30日至 2025年11月30日,实际开始工作时间按照监理人书面通知中载明的开始工作时间为准。总工期为365日历天,2025年11月30日前全容量并网。
2.1.4项目地点:湖南省益阳市沅江市阳罗洲镇向阳湖渔场境内。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且须包含承装类二级及以上、承试类二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自2019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至少2份50MWp及以上光伏EPC的合同业绩,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50MWp及以上光伏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50MWp及以上光伏项目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50MWp及以上光伏项目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1)承担施工工作的投标人认定为施工单位;承担设计工作的投标人认定为设计单位;同时承担施工、设计工作认定为既是施工单位,也是设计单位,须满足对应资格要求并提供证明材料。
(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格式6.承包人建议书(四)分包方案中明确在本项目中承担的工作内容(同时承担施工、设计工作,或承担其中一项工作,另一项分包),未在投标文件格式6.承包人建议书(四)分包方案中明确的,视为同时承担施工、设计工作。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0-24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0-30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