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投遵化热电 2024年经营期物资采购、工程和服务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投遵化热电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自有资金: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投遵化热电 建设有2×350MW超临界热电联产机组,1、2号机组分别于2019年7月9日和2020年5月2日正式通过168投入商业运行。
本项目主要涉及锅炉补给水及热网补充水处理系统,凝结水精处理系统,再生水系统,废水集中处理系统,低低温静电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系统,湿式静电除尘器系统,正压浓相气力输送系统,灰库系统,全厂建构筑物等,具体设备参数详见招标技术文件。
2.2招标范围
投标人对本标段范围内的检修维护工作负有全责。负责建投遵化热电 化学水工系统、烟气脱硫系统(不包括脱硫CEMS)、湿式电除尘器、静电除尘、尿素水解、除灰、烟囱、污水系统、全厂采暖及热网系统、启动炉、油区、锅炉侧各系统(不包括锅炉主保护测点)、厂内厂外输煤系统、电气6kV厂用电保护、ECMS系统的所有电控、仪控设备的维护工作;负责所辖区域内的设备及周边地面保洁(生产区域内除招标人另行委托的范围,全部为招标范围);负责配合的消缺、启动、试验等相关配合工作,投标人应无条件配合;负责编制检修维护区域(范围)内设备系统的检修作业文件包、工作票、设备台账、检修台账及建构筑物工程检修维护等相关文件,并提交招标人审核具体范围详见技术标准及要求。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2025年1月11日-2027年12月31日。
2.4服务承诺:满足招标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签订并履行合同的能力;
3.1.2、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4、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建安B本。
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建安C本。
3.1.3、 信誉要求:(以投标截止时间后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1.3.1、投标人没有在河北建设投资集团 的供应商评价中被列入黑名单或处于观察期内;
3.1.3.2、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惩戒对象名单;
3.1.3.3、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监督
监督部门:河北建投能源纪检监察部 监督电
监督部门:河北建投能源招投标管理中心 监督电
监督部门:建投遵化热电 纪检 监督电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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