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投遵化热电 2024年度经营期物资采购、工程和服务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投遵化热电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 私有资金: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建投遵化热电 #1、#2机组配套脱硫、脱硝烟气连续监测系统共计8套、启动炉烟气连续监测系统一套,每套CEMS包含相关门禁监控,视频监控、参数监控及动态管控仪等设备,CEMS系统相关数据分别传
2.2招标范围:CEMS系统所有设备(包括脱硫CEMS、脱硝CEMS、启动炉CEMS内一次采样元件至数采仪全套设备、附属设备及数采仪、动态管控仪等),压缩空气系统(以压缩空气母管处阀门后的接头为界),电除尘出口烟尘浓度仪,CEMS系统送DCS、唐山市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唐山市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平台、省厅动态管控平台,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与基础数据库系统的信号传送。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及要求”。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服务期限三年,合同按年签订。
2.4服务承诺:满足招标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资格;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1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至少具备1个服务期限不少于一年的火力发电企业CEMS系统运维服务业绩;(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业绩扫描件(合同业绩需体现服务期限)、发票扫描件,一个合同业绩需提供一张不限金额的对应发票,无需提供全部金额发票,合同业绩中标后需提供合同业绩原件备查,不具备以上条件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3.1.3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具有自动监控(烟尘烟气)运行工证及安全员证书;
维护人员:均具有自动监控(烟尘烟气)运行工证;
3.1.4、 信誉要求:(以投标截止时间后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1.4.1、投标人没有在河北建设投资集团 的供应商评价中被列入黑名单或处于观察期内;
3.1.4.2、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惩戒对象名单;
3.1.4.3、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5、监督
监督部门:河北建投能源纪检监察部 监督电
监督部门:河北建投能源招投标管理中心 监督电
监督部门:建投遵化热电 纪检 监督电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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