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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庄煤矿中央大巷和煤5一盘区大巷带式输送机配套原煤脱水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10-24     浏览:0    
核心提示:庆阳新庄煤业公司新庄煤矿中央大巷和煤5一盘区大巷带式输送机配套原煤脱水系统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
  庆阳新庄煤业公司新庄煤矿中央大巷和煤5一盘区大巷带式输送机配套原煤脱水系统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甘肃省,庆阳市
 
2.2 规    模: /
 
2.3 标段划分: 庆阳新庄煤业公司新庄煤矿中央大巷带式输送机和煤5一盘区大巷带式输送机配套原煤脱水系统采购项目标段包1
 
2.4 交货地点: 甘肃省,庆阳市.
 
2.5 交 货 期:  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天内
 
2.6 招标范围: 中央大巷带式输送机和煤5一盘区大巷带式输送机各配套1套原煤脱水系统。详见招标文件附表A.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格要求:投标人为原煤脱水系统设备制造生产厂家或具有厂家授权的代理商;
 
(2)业绩要求: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单套产品处理能力不低于4000t/h的原煤脱水设备供货合同业绩,代理商所代理授权厂家业绩均视为有效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投标文件里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及对应发票为准。①合同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能体现合同实施内容等关键页;②每份合同业绩须对应提供至少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扫描件,至少包含: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须清晰可查,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无结果的,按无效业绩处理);
 
(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提供厂家授权);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24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11月04日17时00分止。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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