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唐山三友蓝海科技 25万吨/天海水淡化、1100万方/年精制浓海水项目(一期)项目 ,已由 唐山市曹妃甸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唐曹审批投资备[2024]289号 (批文编号)批准建设,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唐山三友蓝海科技 25万吨/天海水淡化、1100万方/年精制浓海水项目(一期)项目设计。
2.2项目简介:新建海水淡化厂一座,将周边海淡厂的浓海水进一步浓缩,提高海水资源的综合利用率。提浓后的精制浓海水供纯碱厂制碱,淡水供曹妃甸区工业用水。项目总占地面积329亩,一期占地约96亩,总建筑面积约32435平方米,总投资估算约77000万元。设备购置费及建筑安装工程费约59600万元。110kv变电站及核心工艺段预处理(砂滤、超滤)、纳滤、反渗透由招标人单独招标(包括工艺包、膜选型设计等),总费用35500万元,不计入投标人设计费用,故本次设计计费额为24100万元。范围包括上述设计费用额度内所有项目、专业的设计及厂外配套设计,对各工艺包进行设计综合整合、施工图转化和补充设计。
2.3招标内容:依据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国家现行相关法规、规范完成编制如下内容:
名称 |
完成内容及要求 |
方案设计 |
1、技术选择:根据招标人需求和可行性研究报告,选择最适合的技术。 2、工程设计:设计包括确定工程规模、选址、布局等。 3、设备选择:选择高效的取水设备、预处理设备和膜组件。 4、工艺流程:从取水到淡化的每一步骤,确保高效、环保地生产淡水,提浓浓水;提供各工序工艺包的采办相关技术条件和依据。 |
初步设计及概算 |
1、概算单独成册、无漏项,各分项概算准确。 2、单独成册的安全、环保、职业卫生、消防四个专篇。 3、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浓海水淡化浓缩项目主体工程、工艺及公用工程等配套设施设计;并提供技术支持服务、土地手续办理所需材料、配合规划设计及其他必须的工作。 4、设计须出具动设备、静设备、电气、仪表、非标设备等数据表,满足采办要求和施工图设计需求。 |
施工图设计 |
施工图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浓海水淡化浓缩项目所有工程、工艺及公用工程等配套设施设计;并提供建设期间的技术支持服务、现场设计服务及项目竣工等其他必须的工作。 |
(1)招标人负责提供本项目核心段工艺设计包,并提供工艺与控制技术支持,除膜选型、机台排布等核心工艺外,项目的材质选择、非标设备设计、设备选型(其中压力容器由投标人提供相关技术要求)、工艺管道设计、建筑、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仪表通信、自动化控制、智能化软硬件、公用工程、厂外输水管线、取送水构筑物等均由中标人复核并优化设计,其中中标人需在招标人建议下负责完成整体工艺包的技术要求编制,并负责对工艺设计包中未涉及且项目建设必需的内容完成设计。
(2)本项目核心工艺段预处理(砂滤、超滤)、纳滤、反渗透由招标人单独招标(包括工艺包、部分设备材料采购、安装施工)。招标技术文件由中标人负责编制(设计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完成),核心工艺段项目中标人确定后将设计条件返给本项目中标人,中标人可对各工艺包内容进行审查并提出优化意见,经招标人认可后落实到设计中。
(3)初步设计内容深度符合《化工工厂初步设计文件内容深度规定》(HG/T20688-2000)及国家现行相关法规、规范的深度要求,须出具动设备、静设备、电气、仪表、非标设备等数据表,满足采办要求和施工图设计需求。
(4)施工图设计内容深度须符合《化工工艺设计施工图内容和深度统一规定》(HGT20519-2009)及国家现行相关法规、规范的深度要求,按要求提供重要设备、仪表、管道等订货资料与技术附件。
2.4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至项目竣工验收完成(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服务期限)。设计工期:自合同签订日起计120个日历日。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含核心段工艺包、智能化工厂规划包的招标技术要求文件),方案设计由招标人确认后组织核心段工艺包招标;确定工艺包中标方后,于15日历天内返给设计人各专业设计条件,2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完成初步设计后4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审图通过。
2.5建设地
2.6建设规模:
产品 |
规模 |
精制浓海水(11.8%NaCl) |
31913m³/d |
普通淡水(TDS≤500mg/L) |
63000 m³/d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投标人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或给水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证明,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各投标单位提供以上查询信息并加盖公司公章。
3.1.3业绩要求:2016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至少承揽过一项不低于2万吨/天膜法海水淡化项目的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1.4项目人员资格要求:拟担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注册于投标人单位)资格。拟派的
3.1.5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021/2022/2023 年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 80%,有足够的活动资金来履行本项目合同。提供财务审计报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6投标人如存在下述情况之一,招标人有权否决其投标、取消中标资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因投标人违约引起的仲裁和诉讼金额超过投标人净资产的 50%。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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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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