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县大堡镇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房建设项目-配电工程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康县大堡镇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房建设项目-配电工程 已由 康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康发改发〔2023〕134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康县兴城投融资 ,建设资金来自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补贴款和其他多渠道筹措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建设
2、工程规模:康县大堡镇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房建设项目中的变配电设备。
3、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以内的所有工程。
4、计划工期:3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1月2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19日。
5、资金来源: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补贴款和其他多渠道筹措资金。
6、标段划分:本项目总共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
7、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等标准和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2、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承装 电力设施五级及以上许可证,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
2.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4、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提供的2020 年-2022年或2021年-2023年三个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和良好的社会信誉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5、近一年内(截止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之日),企业未被列入“信用中( )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将查询结果扫描件加盖公司公章编制入投标文件中。如近一年内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并将证明资料扫描件加盖公司公章编制入投标文件中。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并决定是否领取招标文件和参加投标。
三、投标人报名方式
3.1、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25日上午8:30-2024年10月29日下午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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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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