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液质联用仪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深圳特区报业大厦31F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D2024GP-HGA005
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陆佰肆拾万元整(¥6,400,000.00) 最高限价:人民币陆佰肆拾万元整(¥6,400,000.00)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需求: 包号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上限金额(元) 简要技术需求(货物需求) 备注 A 液质联用仪 台 1 3200000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项目需求”。 本项目可兼投兼中 B 超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级杆质谱仪 台 1 3200000 合同履行期限:(1)A包: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30 天内完成交货,验收合格后提供3年质保。(2)B包: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30 天内完成交货,验收合格后提供3年质保。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及《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允许分支机构参与投标,以分支机构名义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授权法人公章的授权函,以及授权法人和投标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2.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3.3.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 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由供应商在《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中作出声明); 3.4.为整体采购项目或者其中分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该整体采购项目及其所有分项目的采购活动,凡为分项目提供上述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分项目的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中作出声明);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中作出声明); 3.6.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由供应商在《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中作出声明);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由供应商在《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中作出声明); 3.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时间: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1月7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1:3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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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szldz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