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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能开发有限公司智能综合管控平台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10-25     浏览:0    
核心提示: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河南新能开发有限公司智能综合管控平台采购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新能开发有限公司智能综合管控平台采购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河南新能开发有限公司智能综合管控平台,一套

2.2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 交货期:合同生效后接招标人通知60日内将全部设备送到指定地点。

2.4 交货地点:新郑市辛店镇河南新能开发有限公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须为智能综合管控平台的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声明(格式详见附件)。

3.3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不含截止当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智能综合管控平台销售业绩不少于1份,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业绩合同至少应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签订日期及供货范围。

3.4 投标人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均应提供查询截图;未提供的以评标委员会在网站查询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

备注:

(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公司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应按投标人资格要求所述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产品相应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若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未提供的设备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网站查询为准,相关产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实际存在并有效的,则不否决投标;若经专家组查询复核,相关产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不存在或无效的,则否决投标。(如适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1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意向资料递交时间:2024年10月24日 09时00分到2024年11月04日 16时00分。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4年10月24日 09时00分到2024年11月04日 16时00分。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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