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广东华电韶关乐昌一期1.5MWp分布式光伏项目ECP总承包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广东华电乐昌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广东省韶关市乐昌市坪石镇。
2.2项目规模:1.5MWp。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开工令为准,工期
应控制在180天内。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1)广东华电韶关乐昌一期1.5MWp分布式光伏项目ECP总承包标段(CHDTDZ046/16-QT-44701):广东华电韶关乐昌一期1.5MWp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总规划装机容量约1.511MWp(直流侧):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供货、房屋荷载检测、土建施工、安装施工、电网或规范要求的试验、调试、验收资料移交、屋顶除锈防腐及防漏(房屋修缮)、屋面租赁(租金由发包方承担)、监控系统及操作系统、学校/医院用户的配电设施改造,项目范围内涉及批复手续办理,并网光伏电站建设、施工用电和用水等临建设施、整个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设计优化、设备购置(光伏组件、逆变器、动力电缆设备由承包方负责)、材料采购,所有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电网或规范要求的试验(性能试验)、调试、定值整定计算、试运行、消缺、培训、验收资料移交和最终交付投产、质保、施工临时用电和用水及临建设施等。利用5G+监控系统,构建全面、快速、准确的电站感知能力体系。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广东华电韶关乐昌一期1.5MWp分布式光伏项目ECP总承包标段】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或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须至少具有3个光伏总承包项目投运业绩(以投运时间为准)。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和承包范围、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10.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10-24 15:00到2024-10-31 23: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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