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承飞航空特种设备 2024年下半年飞机式加油车油罐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上海承飞航空特种设备 2024年下半年飞机式加油车油罐采购项目(招标编号:TC2404JB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货物清单: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台) | 单价最高投标限价 (元/台) |
1 | 4100L飞机罐式加油车不锈钢罐体 | 1 | ¥59500.00 |
2 | 25000L飞机罐式加油车铝合金单体罐 | 5 | ¥179000.00 |
3 | 32000L飞机罐式加油车铝合金单体罐 | 3 | ¥208000.00 |
4 | 35000L飞机罐式加油车铝合金半挂罐 | 1 | ¥258000.00 |
5 | 45000L飞机罐式加油车铝合金半挂罐 | 5 | ¥294000.00 |
6 | 65000L飞机罐式加油车铝合金半挂罐 | 3 | ¥438000.00 |
交货时间:2025年1月30日前完成供货、运输并验收合格
交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及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2)本项目允许制造商(或其所属销售公司)及代理商投标。如投标人为制造商所属销售公司,应出具双方控股或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双方公章;如投标人为代理商,应提供制造商为其出具的授权文件或长期供货协议,授权文件有效期应涵盖本次招标的有效期。
(3)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一项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业绩是指在能源化工或类似工程中相同或类似20000L及以上罐容产品的销售业绩。制造商所属销售公司及代理商提供其制造商业绩(须为本次所投产品制造商)或自身的业绩均可。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双方盖章页和能体现出合同金额、合同内容(详细的产品型号或类似描述)、签订时间等信息的关键页。
(4)投标人须提供经审计的近3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的财务报表,且财务状况良好,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
(5)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近五年内(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6)具有所投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事故(提供承诺函)。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提供承诺函)。
(8)近一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航油、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停用交易资格或列入黑名单的状态(提供承诺函)。
(9)截止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截图)。
(10)截止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站截图)。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