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概况
浙江松阳抽水蓄能电站业主营地工程施工项目(以下简称营地工程项目)位于浙江省丽水市松阳县松阴溪南侧城市新区的核心区域,项目用地西侧临新华南路,东北侧为横山头公园,南侧毗邻南城幼儿园。地块东西向最长约92m、最窄约58m,南北向最宽约117m、最窄约79m,规划建设总用地面积10011.2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7085.5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5034.8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050.70平方米,由综合楼(含食堂、活动用房)、宿舍楼组成(具体以施工图为准),综合楼为多层建筑、宿舍楼为高层建筑。
项目用地毗邻要津南路,可作为本工程的进场道路。用地距离溧宁高速松阳收费站出入口约4公里,松阳县城对外交通有国道G235、溧宁高速等,距离丽水市区直线距离约70km,交通便利。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项目为浙江松阳抽水蓄能电站业主营地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地下室、综合楼主楼及附楼、宿舍楼、室外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工程与室外场地平整工程、园区综合管网工程、室外围墙大门及附属工程、室外安装工程、景观绿化工程、园区支护工程等)、其他(室内检测、成品保护)、临时设施、外部手续办理(行政许可、部分第三方委托、验收、移交和收尾)等。
主要专业工程包括: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综合布线系统、供配电系统、照明与亮化系统、智能化系统、给排水系统、暖通系统、消防系统、电梯、机房系统、泳池设备及相关管线、厨房设备、充电桩及配电箱、机械式停车位等)、装饰装修工程、土石方工程与室外场地平整工程、场内综合管网工程、室外围墙、大门及其附属工程、室外安装工程、场内道路工程、景观绿化工程、园区支护工程等。
招标范围包含且不限于下表所列,具体以发包人要求后期最终施工图为准:
序号 |
名称 |
招标范围 |
1 |
地下室 |
包括但不限于(具体以施工图为准) |
1.1 |
土建工程 |
±0.00m以下包含土石方工程、基坑支护工程、地基基础工程及相关设备管线的预留预埋、结构工程、建筑工程(地下室建筑砌体工程、门窗工程、防水工程等)等 |
1.2 |
安装工程 |
所有水、电、暖通、消防等综合布线系统、供电系统、照明系统、智能化系统(智能泳池管控系统、综合安防系统、能耗管理系统、智能照明系统等)、给排水系统、暖通系统、消防系统、泳池配套设备(水处理系统、恒温加热系统、除湿系统、地暖系统等)、非机动车库充电桩及配电箱等相关设备设施的采购、安装及调试及维保工作。 |
1.3 |
装饰装修工程 |
地面装饰、墙柱面装饰、天棚装饰、其他装饰工程、卫生间、淋浴间隔断及卫生洁具、标识标牌等采购及安装均由承包人负责。泳池区桌椅家具等由发包人另行委托 |
2 |
综合楼主楼 |
包括但不限于(具体以施工图为准) |
2.1 |
土建工程 |
±0.00m以下包含土石方工程、地基基础工程及相关设备管线的预留预埋等,±0.00m以上包括结构工程、建筑工程(一层地坪和防水工程、建筑内外砌体工程、门窗工程、屋面防水及保温工程、内外墙防水工程、外墙保温工程、外墙装饰工程、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等) |
2.2 |
安装工程 |
所有水、电、暖通、消防等综合布线系统、供电系统(施工期临时箱变后期移入配电房,永临结合)、照明与亮化系统、智能化系统(能耗管理系统、建筑设备管理系统、智能化综合管网系统、园区综合管理平台、智慧档案馆、信息网络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智能一卡通系统、电子巡更系统、公共广播系统、信息导引发布系统、多媒体会议系统、智能照明系统、智能保洁系统等)、机房工程(含监控机房、三网机房、调度中心、网络中心建设等)、给排水系统、暖通系统、消防系统、电梯等相关设备设施的采购、安装及调试及维保工作。 |
2.3 |
装饰装修工程 |
办公桌、办公椅、文件柜、会议桌、会议椅、沙发、茶几等由发包人另行委托。楼地面装饰、墙柱面装饰、天棚装饰、其他装饰工程、卫生间隔断及卫生洁具、窗帘、健身器材、标识标牌等采购及安装均由承包人负责。 |
3 |
综合楼附楼 |
包括但不限于(具体以施工图为准) |
3.1 |
土建工程 |
本单体一层地面以下包含土石方工程、地基基础工程及相关设备管线的预留预埋等,本单体一层地面以上包括结构工程、建筑工程(一层地坪和防水工程、建筑内外砌体工程、门窗工程、屋面防水保温工程、内外墙防水工程、外墙保温工程、外墙装饰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等) |
3.2 |
安装工程 |
所有水、电、暖通、消防等综合布线系统、供电系统、照明与亮化系统、智能化系统(综合安防系统、食堂消防系统、智能一卡通系统、公共广播系统、智能保洁系统等)、给排水系统、暖通系统、消防系统、油烟净化系统、自动洗车系统、厨房设备等安装、调试及维保工作。 |
3.3 |
装饰装修工程 |
餐桌椅、会议桌椅等家具由发包人另行委托,楼地面装饰、墙柱面装饰、天棚装饰、其他装饰工程、卫生间隔断及卫生洁具、体育器材、窗帘、标识标牌等采购及安装均由承包人负责 |
4 |
宿舍楼 |
包括但不限于(具体以施工图为准) |
4.1 |
土建工程 |
±0.00m以下包含土石方工程、地基基础工程及相关设备管线的预留预埋等,±0.00m以上包括结构工程、建筑工程(一层地坪和防水工程、建筑内外砌体工程、门窗工程、屋面防水保温工程、内外墙防水工程、外墙保温工程、外墙装饰幕墙工程等) |
4.2 |
安装工程 |
所有水、电、暖通、消防等综合布线系统、照明与亮化系统、智能化系统(综合安防系统、智能一卡通系统、能耗管理系统、预付费水电管理系统、智能保洁系统、智能家居系统等)、给排水系统、暖通系统、消防系统、电梯等相关设备设施的采购、安装、调试及维保工作。 |
4.3 |
装饰装修工程 |
床、床头柜、床垫、书桌、沙发、茶几、电视柜、电视机、洗衣机等由发包人另行委托。楼地面装饰、墙面装饰、天棚装饰、其他装饰工程、衣柜、淋浴间、卫生洁具、窗帘、标识标牌等采购、安装、调试及维保均由承包人负责。 |
5 |
室外工程 |
包括但不限于(具体以施工图为准) |
5.1 |
土石方工程与 室外场地平整工程 |
均由承包人负责。 |
5.2 |
园区综合管网工程 |
场内给水管网、污水管网(含化粪池)、雨水管网、室外消防管网、供配电管网、智能化综合管网、雨水收集净化与回用系统、隔油池等均由承包人负责采购、施工、安装及调试。 |
5.3 |
室外围墙、大门及其他附属工程 |
围墙、大门、成品门卫、道路、广场、旗台、下沉庭院(含挡墙、户外楼梯、集水井、铺装等)及其他附属设施。 |
5.4 |
室外安装工程 |
机械式停车位、机动车充电桩(10个)及配电箱、自动洗车设备、室外照明与亮化系统、灌溉系统、安防系统、停车道闸、人行通道管理系统等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维保工作均由承包人负责实施。 |
5.5 |
景观绿化工程 |
场内道路及附属工程,用地西侧红线至人行道边之间的5米城市绿地,古树的保护标识与设施,花池、绿化、微地形、景观构筑物、标识标牌等工程以及绿化养护工作。 |
5.6 |
园区支护工程 |
含挡土墙等支护施工。不含用地东侧沿山体侧的边坡支护及相连的部分机械停车库基础(已现场施工完毕)。 |
5.7 |
古树、周边建筑、市政设施、林木、山体保护 |
场地内古树干支整形由发包人另行委托,其余古树保护措施均由承包人负责。施工期间对周边已有建筑、市政设施、林木、山体的保护措施由承包人负责。 |
5.8 |
室外其他 |
以施工图为准,均由承包人负责 |
6 |
其他 |
包括但不限于(具体以施工图为准) |
6.1 |
室内检测 |
装修完成后,承包人和发包人共同确定一家都认可的具有CMA资质认证的第三方检测单位开展环境检测工作,应抽检每个建筑单体有代表性的房间室内环境污染浓度。检测内容包括:氡、甲醛、苯、氨、TVOC、甲苯、二甲苯等,抽检量不得少于每栋单体建筑房间总数的5%且不少于三间,具体房间及数量由发包人制定。 |
6.2 |
成品保护 |
施工过程至项目正式交付前,承包人需对成品以及半成品进行防护,同一批装修材料(石材、地砖、木地板等)需考虑一定的预留,预留比例为1%,项目验收时,同步移交给发包人 |
7 |
临时设施 |
本工程承包人应完成施工临时设施的设计、建设、运行管理、维护、拆除。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期围墙,污水处理,除尘排污,防噪音污染,智慧工地建设设施(包括但不限于:视频监控系统、塔吊监测、升降机监测、实名制闸机、环境监测)、施工交通、施工供电、施工供水、施工通信、施工供风、照明系统、临时生产管理和生活设施、各类仓库及堆储场地、施工期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设施、施工期安全观测设施、安全防护设施等 |
8 |
外部手续办理 |
承包人负责本工程建设相关所有行政手续办理、部分第三方单位委托、竣工验收及竣工验收前后的所有专项验收,直至取得不动产权登记证,包括: 1.行政许可:配合办理施工许可等行政许可; 2.部分第三方单位委托:白蚁防治、消防检测、环保监测检测、防雷接地检测、地下管线测绘及检测、水土保持补偿监测(若有); 3.验收:竣工验收及竣工验收前后的消防、环水保(若有)、规划、人防、质量监督、档案和园林等专项验收,具体以地方要求为准; 4.移交和收尾:房产测绘、竣工资料编制、归档、验收和移交,配合产权手续办理。 5.本工程后期需运维项目的开户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燃气、通信等)。 以上工作所需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
2.3计划工期
本项目计划施工期8个月,开工日期为2024年11月01日,要求完工日期为2025年6月30日。项目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人下达开工令时间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近5年(自2019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具有单体建筑面积不小于5000m²的混凝土结构公共建筑项目、单体建筑面积不小于5000m²的住宅项目施工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混凝土结构办公建筑或商业建筑或住宅项目的装饰装修工程业绩。项目时间以完工验收时间为准,需提供合同文件、工程移交证书(或工程完工验收证书)等资料,证明材料需体现建筑类型及建筑面积等信息。
(3)人员要求:
①项目经理:须具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担任过已竣工单体建筑面积不小于5000m²混凝土结构公共建筑项目或已竣工单体建筑面积不小于5000m²的住宅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或副经理(须提供合同文件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材料需体现建筑类型、建筑面积等信息,同时还应提供投标人为拟委派项目经理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②技术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担任过已竣工单体建筑面积不小于5000m²的混凝土结构公共建筑项目或已竣工单体建筑面积不小于5000m²的住宅项目的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须提供合同文件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材料需体现建筑类型、建筑面积等信息,同时还应提供投标人为拟委派技术负责人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4)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年~2023年)无连续两年亏损。
(5)信誉要求:未处于投标限制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 浙江松阳抽水蓄能电站业主营地工程设计、监理、第三方检测、测量单位及其具有直接隶属关系的母子公司(全资或控股)不得单独或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10月26日8时30分 至2024年10月31日17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