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
1. 招标条件
本满洲里达赉湖热电有限公司2024年辅助系统设备运维与食堂、后勤外包服务公开招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满洲里达赉湖热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
2.2 规 模: 2台200MW热电联产机组。
2.3 标段划分:满洲里达赉湖热电有限公司2024年辅助系统设备运维与食堂、后勤外包服务公开招标采购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
2.5 服 务 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6 招标范围:2.2.1日常生产、维护、检修人员预估人数42人,其中:化学运行6人,脱硫除灰运行2人,煤采样1人,汽机检修7人,锅炉检修5人,电气检修2人,热网检修12人,热网运行4人,热网收费3人。用工人数为预估人数,实际用工人数投标方按招标方月度实际用工需求派出人员。
2.2.2食堂、后勤外包人员预估人数17人,其中:食堂12人,客车司机3人,公寓管理1人,物资力工(更夫)1人。用工人数为预估人数,实际用工人数投标方按招标方月度实际用工需求派出人员。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人社部门核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来(自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3项劳务外包服务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的影印件(合同影印件须提供合同首页、能够反映上述业绩内容的页面、合同签章页、合同签订时间的页面),并同时提供至少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含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3.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28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11月04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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