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沙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丰南区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省沙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丰南区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河北省水利厅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冀水河湖[2024]2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 唐山市丰南区陡河灌区服务站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河北省沙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丰南区工程)
2.2 建设地
2.3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河北省沙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丰南区工程),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丰南区主要工作任务:
(一)护岸工程:丰南区老防潮闸上游河段,南堡铁路桥~老防潮闸段(对应河道桩号142+700~144+100)右岸,长度约1.4km,左岸400m。丰南区老防潮闸~新防潮闸河段(对应河道桩号144+100~146+000),右岸长度约1.5km。
(二)岸线生态修复工程10.68万㎡:播种草籽、野花组合籽101469.77㎡,栽植黄菖蒲、铺地柏色带5340㎡;栽植乔木694株,栽植灌木269株;回填30cm厚种植土;透水砖园路5391.88㎡。
2.4 合同估算价:23493563.76元
2.5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6 计划工期:2024年11月至2025年9月
2.7 质量标准:合格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2.8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施工阶段招标,包括招标文件(含澄清、修改、补充)、图纸、工程量清单规定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3.1.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信誉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中国 (http://)“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微型企业采购;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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