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甘肃公司永靖 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永靖光伏电站震后受损设备重建项目EPC工程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包)。
2.1.1项目概况:
永靖 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永靖光伏电站震后受损设备重建项目位于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永靖县新寺乡,海拔2200~2400m,该项目位于东经103.00951814,北纬36.06566028,占地面积约500亩,工程区地形为山坡,整体高度落差不大,坡度相对平缓、平坦,地面附着物较少。工程场址区距离永靖县城约30km,场区靠近县道X881,场址区附近有省、县道公路相通,对外交通条件便利。
2.1.2招标范围:
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永靖 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永靖光伏电站震后受损设备重建项目光伏场区的勘察、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竣工图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供应、建筑(包括通水、通电、通路、场地平整等)及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调试、验收、培训(包括生产准备培训)、全过程档案整理、移交生产、工程质量保修期的服务等内容。
本项目光伏电站额定容量12MW,共设5个额定容量为2400kW子方阵,光伏场区容配比按1.3考虑,部分组件采用地震拆除后未受影响的组件,为P型545Wp 组件,预估共计17238块,合计3个2.4MW的子方阵,其余部分按照新采购单晶双面N 型585Wp电池组件计列,预估共计10660块,合计2个2.4MW的子方阵。光伏组件安装容量15.63081MWp。本重建部分光伏电站以2回35kV集电线路T接入原一期及二期的架空线路,保证重建项目与原项目总容量不变,与原项目共同接入已经建好的110kV升压站,拆除的组件及支架转运至发包人指定的地点,转运距离约22公里。
1.拆除转运因地震影响受损严重区域的光伏场区设备,包含受损光伏组件、支架、地埋电缆、接地扁铁、支架基础桩、监控设备、箱式变压器、子阵控制器(数采)、逆变器,此部分拆除区域主要为设备受损严重的永靖二期22#、23#、24#、25#方阵设备,交流侧容量约9.6MW。拆除除设备外的所有建筑、构筑物及其附属物:场区围栏、标识标牌、箱变围栏、巡检道路柔性护栏、箱变基础。
2.拆除因地震影响较轻但存在滑坡、高边坡坍塌或地质损坏等危险因素,导致设备不满足长周期安全运行要求区域的部分设备,包含受影响的光伏组件、支架、地埋电缆、接地扁铁、支架基础桩、监控设备、箱式变压器、子阵控制器(数采)、逆变器,此部分拆除区域均分布在永靖一期和永靖二期光伏场区,交流侧容量约2.4MW。拆除除设备外的所有建筑构筑物及其附属物:场区围栏、标识标牌、箱变围栏、箱变基础、巡检道路柔性护栏。
3.所有拆除设备包含箱变、组件、支架、逆变器、子阵控制器(数采)、地埋电缆、接地扁铁、监控设备、支架紧固零部件等组成部分,分门别类进行包装存放, 并转运至永靖光伏电站,支架基础桩就地存放。
4.针对拆除区域进行必要生态恢复,并取得政府相关部门书面恢复成果批复,恢复包含但不限于电缆沟回填、基础桩孔洞回填、箱变基础基坑回填;光伏临时道路修复,草籽播撒等工作。
5.针对拆除设备包括组件、逆变器、箱变、电缆等设备,委托资质单位进行功能性检测分类并分类包装,确保重新使用前组件性能完好。
6.对受地震影响坍塌道路进行恢复疏通及部分高边坡区域设备进行加固要求处理,重新对受地震影响子阵区域进行围栏封堵。
7.按照国家规范及行业标准要求完成交流侧12MW(直流侧15.6MW)光伏项目重建,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和所需的专项设计以及审查、所有设备采购(包含组件的所有设备)、建筑工程及安装工程、调试工程、集电线路、视频安防系统、交通工程、水保恢复施工和光伏电站整个围栏、施工临时用电、用地征地手续办理、施工临建搭设、管理、场地平整、附属工程、地形图测绘及岩土工程勘察等。
设备采购(包含光伏组件及所有设备,含设备监造、运输、装卸、保管,以及光伏组件的卸车、保管等)、施工、调试、试验、试运行、移交生产、竣工验收、质保期服务及配合结算、决算审计等全部工作。光伏场区容配比按1.3考虑,部分组件采用地震拆除后未受影响的组件,为P型545Wp 组件,预估共计17238块,合计3个2.4MW的子方阵,其余部分按照新采购单晶双面N 型585Wp电池组件计列,预估共计10660块,合计2个2.4MW的子方阵。光伏组件安装容量15.63081MWp。
完成集电线路建设,并接入原有控制系统,实现控制功能统一;光伏场区围栏按红线进行圈围,按照设计要求部署无人机智能巡检设备系统,实现全场覆盖,智能巡检系统接入原有系统,并保持功能一致。完成光伏子阵检修道路高边坡防坠防护措施。
8.负责完成项目全过程的勘察、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竣工图设计)、临时用地集电线路用地、社会稳定性风险、工程档案、职业卫生、安全三同时、环水保过程监理检测及验收、施工区域生态恢复、施工问题对外协调等手续办理并含相关费用。配合业主完成项目水保、环保、地灾评估、维稳评估、安全设施、质量监督、档案、职业卫生健康、安全三同时、项目启动等各阶段验收;配合业主完成土地流转工作。
9.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场区施工期间高效创优计划的编制实施、工程质量高水平方案的编制实施、跨冬期施工策划实施、生态保护措施编制实施、地区行业示范工程方案编制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达标等优质施工的相关措施编制实施。
2.1.3计划工期:项目工期为60天,暂定开工日期为2024年12月1日,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通知为准。(应充分考虑冬季天气因素影响。)
2.1.4项目建设地点: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永靖县新寺乡。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5MWp及以上光伏EPC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15MWp及以上光伏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15MWp及以上光伏EPC项目的设计负责人(设总)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15MWp及以上光伏EPC项目的施工项目施工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0-2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1-04 17: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