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新能源有限公司330台机组机舱自动灭火装置采购安装工程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新疆公司需要安装的330台机组分别位于三个项目:1.新疆阿勒泰地区哈巴河县,有99台UP82-1500机组,风机均安装免爬器,该风场为冬季风场,5-9月为小风季方便干活,该地距离哈巴河县23公里,风电场周边有萨尔塔木乡,距离风电场不超5公里,交通方便;2.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阿拉山口市,有165台UP77-1500机组,33台GW70-1500机组,风机均安装免爬器,该风场为夏季风场,11月-次年3月为小风季方便干活该风电场距离市区不足10公里,交通方便;3.新疆塔城地区托里县,有33台金风GW70-1500机组,风机均安装免爬器,该风电场为冬季风电场,每年4月-9月为小风季节,该现场距离县城约45公里,附近有村庄,交通便利。
2.1.2招标范围:
新能源有限公司330台机组安装共计858只5kG悬挂式超细干粉自动灭火装置(以下简称:灭火弹装置),其中设备材料、辅材、机组设备的人工安装工程均由报价人负责,施工范围:新疆阿勒泰地区哈巴河县99台UP82-1500机组自动灭火装置安装;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阿拉山口市165台UP77-1500机组、33台GW70-1500机组自动灭火装置安装;新疆塔城地区托里县33台金风GW70-1500机组自动灭火装置安装,以上机组联合动力每台安装3台灭火弹装置,金风机组每台安装1台灭火弹装置。
2.1.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中标人应完成设备的到货安装。具体实施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风电机组内消防自动灭火装置供货或安装业绩2份(每份业绩风机数量不少于33台)。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投入人员中,同时具有高处作业证和电工证的不少于4人;配备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0-30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1-04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