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业务服务外包项目已由中国水利电力物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中国水利电 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服务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WH02-202411-FW01
2.2 项目名称: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业务服务外包项目
2.3 建设地点: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及所属项目部。
2.4 计划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2.5 招标范围:招标方委托投标方提供业务外包综合服务保障工作,服务内容包括 综合行政服务(行政文书服务、后勤保障服务等)、业务辅助服务(业务管理服务、客 户服务等)等预计 50 人。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2.6 其他:详见技术规范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 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 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期结束时间 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 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 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
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 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的用工管理制度及其与外包人员 签订的劳动合同,须符合国家及招标人所在地地方有关规定。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3.2.2 企业业绩要求:提供近 3 年内(2021年 10 月至投标截止日,按合同签订日 期计算)与本项目类似的业务外包业绩不少于 1 份,包括已完成和正在进行的业绩,
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2.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 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 无效。
3.2.4 其他特殊要求:
(1)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 页)。
(2)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
(3)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 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 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 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3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4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5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
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盖电子单位 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 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4 年 10 月 29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3 日 17 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