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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阴电厂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评价报告项目招标】招标公告

   日期:2024-10-30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1    
核心提示:华能江苏公司淮阴电厂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评价报告项目招标招标公告(招标编号:HNZB2024-10-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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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江苏公司淮阴电厂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评价报告项目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10-1-390)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江苏公司淮阴电厂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评价报告项目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按照省、市、区工信主管部门关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的相关规定,根据资料审查和现场核查情况,对华能淮阴第二发电 2018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的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情况进行评价,其中2018至2023年按年度出具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报告,2024年至2025年按按季度出具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报告。

评价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被评价企业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情况是否满足工业固体废物生产及利用的管理要求;

被评价企业生产工艺、技术是否符合技术规范;

被评价企业综合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种类、产品是否符合国家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目录要求;

被评价企业物质计量统计体系建设及运行情况是否满足对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量的核算要求;

被评价企业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量的物料衡算过程是否准确;

被评价企业工业固体废物生产、利用及处置过程相关文件存档情况;

需要评价的其他情况。

投标方对被评价企业提交的资料进行完整性和准确性审查,对被评价企业生产过程与提交资料的一致性进行现场核查,确定综合利用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和数量,对其综合利用的技术条件和要求进行符合性判定。

投标方负责全程推进评价报告在区、市、省各级工信主管部门的备案、公示等工作。投标方应在评价报告完成30日内,负责将评价报告报被评价企业所在地县级工信主管部门备案,完成评价报告备案工作;投标方需在季度终了后,按相关规定及时将评价报告电子扫描件和评价结果汇总表

投标方负责与省、市、区工信等政府相关部门建立畅通的沟通渠道;负责跟踪、协调、推进评价报告在政府相关部门间的流转、备案、公示等工作;负责全程配合政府相关部门现场检查评价报告数据,就相关数据及情况进行解释、说明、应答等

服务期限:

预计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被评价企业2018年至2023年全部评价报告。

预计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被评价企业2018年至2023年全部评价报告在区、市、省各级工信主管部门的备案、公示等工作,取得备案成功证明、评审备案报告等材料。

预计2025年1月30日前,完成被评价企业2024年全部评价报告。

预计2025年2月28日前,完成被评价企业2024年全部评价报告在区、市、省各级工信主管部门的备案、公示等工作,取得备案成功证明、评审备案报告等材料。

预计2026年1月30日前,完成被评价企业2025年全部评价报告。

预计2026年2月28日前,完成被评价企业2025年全部评价报告在区、市、省各级工信主管部门的备案、公示等工作,取得备案成功证明、评审备案报告等材料。

以上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项目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报告服务且成功备案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代理商投标。

3.2.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4.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联系人:李工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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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ec.ch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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