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将运销总公司南站站内10组木枕43/9道岔更换为砼枕50/9号道岔,沿线区域所在地貌单元冲洪积平原区。地形平坦开阔,地势大体由南向北倾斜,场地地形坡降在3‰-8‰之间,地表为荒地地表为第四系地层覆盖。
2.2 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标段(包):更换10组木道岔及更换3道砼枕。
招标内容:该项目具体包括南站站线改造,3道更换砼枕及更换10组木道岔。拆除原43kg道岔及其附属设备(信号灯、标识牌、电控箱),包含拆除道岔枕木、钢轨和连接件(鱼尾板)等安装新道岔CZ2209(标准900mm轨距50kg轨单开9号道岔),包括铺设新短砼枕、安装钢轨和连接件(鱼尾板)等,更换新道岔后填补道砟约计250m3,道岔调试;起道并拆除旧木枕(轨距900),木线总长725米,间距600,约计1161根,更换铺设(轨距900):线路长度总725米,间距600,约计更换枕1161根,安装相应轨枕附件填补道砟1500m3,调整轨道等相关工程。
招标范围:招标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包工包料)。
2.3 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伊州区三道岭镇运销总公司南站。
2.4 工期:合同签订后50日历天。
2.5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须具备铁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如为一级建造师的,须附电子证书且本人签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须是本单位在册人员,提供社保证明(投标截至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一次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承担过1项类似业绩。
(1)近年指: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指竣工日期在此期间)。
(2)类似业绩指:【新建铁路】或【包含铁路更换道岔(或砼枕)施工内容】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
(3)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
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或验收通过)的证明文件;
③至少一张结算发票(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本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4-10-29 12:00至2024-11-04 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