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绿邦环保科技 木质活性炭采购(重新招标) |
招标公告 |
招标公告(Z)UZBGG2024100037号 |
根据项目进度,乌海市绿邦环保科技 乌海市绿邦环保科技 木质活性炭采购(重新招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 (2)近3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以银行或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凭证为准)(近3个月是指 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 (3)近3个月良好纳税证明(以税务机关出具的税收缴款书或银行扣税凭证为准)(近3个月是指 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未发生纳税月份提供零纳税申报表); 2.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至少具有1家活性炭业绩。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含合同首页、合同日期、货物名称、签字页或盖章页); 3.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得分包转包。 4.代理商投标:允许 5.信誉要求:(1)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截图); (2)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截图) 6.其他要求:(1)质量要求:对所供货物进行质量承诺,本次采购活性炭要求较高,不得掺杂任何煤质或再生活性炭,如若生产过程中发现掺假,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供应商承担。(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受生产系统循环时间影响,中标单位应在中标后提供试用活性炭15吨,若在试用过程中造成采购方生产不稳定,采购方不予结款,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供应商承担,若试用过程中生产稳定,则采购方按照中标价格结款。(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备注: 三、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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