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闽(富锦)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富锦市1×30MW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2025年度灰渣处置服务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中闽(富锦)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项目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闽(富锦)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闽(富锦)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富锦市1×30MW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2025年度灰渣处置服务。
2.2项目地点:中闽(富锦)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1×30MW农林生物质热电厂厂区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2.3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富锦市二龙山镇长发村东北侧约900m,东北侧紧邻306省道,东南侧为林地,南侧为农田,西南侧约1000m处为长发村居民区。厂址距二龙山镇约5km。本期建设1×30MW抽凝汽轮机组机组+1×13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及其配套的相应生产生活设备设施。
2.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合同服务期满,若招标人对中标人服务考核合格且招标人、中标人双方均同意按中标单价续签的,本合同可续期一年(限定续签1次)。
2.5招标内容一览表
序号 |
项目 |
单价最高限价 (元/吨) |
暂定灰渣处置数量(吨) |
暂定总价限价(元) |
服务内容 |
1 |
中闽(富锦)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富锦市1×30MW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2025年度灰渣处置服务 |
41 |
46252 |
1896332 |
投标人按照招标人项目电厂生产需求,有计划的使用封闭罐车(或符合环保要求的其他车辆)开展灰渣装车、外运,并合法合规进行综合利用、处置,投标人需自行提供灰渣外运所需的专用车辆和相关工器具。运输地点主要为从中闽(富锦)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富锦市1×30MW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所在地运至投标人合法合规自行处置的位置(由投标人协调环保部门,按照项目环评要求处置灰渣)。具体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
注:招标服务期内灰渣处置量暂定46252吨,具体以实际处置量结算。投标报价应包含招标范围项下所有工作一切费用,投标人了解并承担实际量与暂估量存在较大偏差的风险。自行考虑其中风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资金、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投标人在2021年10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至少具备1项火电或生物质电厂灰渣处置服务工作业绩(投标文件内须附清晰有效合同文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拟参加本项目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日经评标委员会查询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5拟参加本项目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投标截止时间日经评标委员会查询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自近三年内(近三年2021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7日,每日9时00分至17时00分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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