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压波监测实验项目招标公告
负压波监测实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1.2项目
1.3项目概况:本项目在东调南线DN1200输水干管 3.5KM区间内,通过安装6套负压波监测设备 建立监测系统,用于管网漏损控制 。
1.4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
1.5采购预算 :50.00万元。
1.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7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和现行质量验收的合格标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机构;
2.2财务状况: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3纳税及社保缴纳证明: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任意税种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的入账凭据,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
2.4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投标人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参照《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2.5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7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8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9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投标截止日前近五年内至少一项与本项目相关的类似项目 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10投标人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2.11项目组人员不少于5人,
2.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为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
4.1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1日09时3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 :甘肃省 陇星大厦 G 座四楼第二评标室;
5.3招标文件要求的各种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需编制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人需确保所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及业绩资料均真实有效,投标人需对上述资料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取消投标资格并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5.4递交投标文件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5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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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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