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永清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永清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永发改投资【2024】146号批复,以永发改招标【2024】6号核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编码:18标段:G1310232400732001-1 19标段:G1310232400732001-2
2.2、工程名称:2024年永清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8、19标段
2.3、工程地
2024年永清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8标段工程地
2024年永清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9标段工程地
2.4、主要建设内容:
18标段:拆除旧水泥路7479㎡、拆除旧砖路3769.5㎡、新建机耕路:2m水泥路6.022km、2.5m水泥路7.886km、3m水泥路14.734km、3.5m水泥路0.452km、4m水泥路2.018km。
19标段:新建机井43眼、水泵配套购置及安装108套、机井维修(清淤及洗井)1座、智能化井房(水泵配电箱)82台、PE管道1.656km 、出水口及保护装置67个;铺设地埋低压线11.598km。
2.5、标包划分:2个标段(同一家投标单位可以对2个标段中的任意一个标段进行投标,只允许中标一个标段,兼投不兼中)。
2.6、最高限价:18标段:11363068.41元,大写:壹仟壹佰叁拾陆万叁仟零陆拾捌元肆角壹分
19标段:3417354.96元,大写:叁佰肆拾壹万柒仟叁佰伍拾肆元玖角陆分
2.7、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2.8、工期:本项目建设期拟定为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资质要求:
2024年永清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8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未在限制投标期限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
2024年永清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9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未在限制投标期限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
3.3、
2024年永清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8标段: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均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024年永清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9标段: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 ()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若供应商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3.7、本项目为政府采购工程,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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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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