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南堡盐场 原盐生产承揽卸船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河北南堡盐场 原盐生产承揽卸船项目,项目业主为河北南堡盐场 ,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人名称:河北南堡盐场
3.项目编号:HBZSZB-2024-NP-38
4.项目名称:河北南堡盐场 原盐生产承揽卸船项目
5.招标范围及内容:河北南堡盐场 原盐生产承揽卸船项目,是将驳船运来的的原盐卸到河北南堡盐场 三场指定区域,每年约110万吨,此数量为估算数量,具体数量以甲方最终确定的任务量为准。
二、预算金额:1085.04万元
1.最高限价:1085.04万元,最高投标限价单价为3.288元/吨年
2.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3.质量标准:合格,须符合招标人相关规定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并且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财务要求:提供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企业基本户资金证明文件。
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
(3)近三年无诉讼及仲裁情况。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1月8日,9: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
书面形式
受理
联 系
联系电
十、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河北省监狱管理局冀东分局纪委
电
电子邮
十一、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项目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河北南堡盐场 原盐生产承揽卸船项目 |
投标人 |
2000 |
十二、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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