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青招字2024-09083-3
各投标
青海零碳产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及基础配套项目(招标编号:青招字2024-09083)有关内容变更如下: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小写)525458500.00元(大写)伍亿贰仟伍佰肆拾伍万捌仟伍佰元整(其中:设计费:(小写)4621390.00元(大写)肆佰陆拾贰万壹仟叁佰玖拾元整,建安费:(小写)520837110.00元(大写)伍亿贰仟零捌拾叁万柒仟壹佰壹拾元整)”变更为“(小写)480179100.00元(大写)肆亿捌仟零壹拾柒万玖仟壹佰元整(其中:设计费:(小写)3908300.00元(大写)叁佰玖拾万零捌仟叁佰元整,建安费:(小写)476270800.00元(大写)肆亿柒仟陆佰贰拾柒万零捌佰元整)”。 2.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5日10时止”现变更为“2024年11月20日10时止”。 3.项目名称“青海零碳产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及基础配套项目”变更为“青海零碳产业园区(绿色农畜产品精深加工区)标准化厂房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4.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1招标代理费“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招标人支付,金额为307938元”现变更为“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招标人支付,金额为294354.00元”。 其他内容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