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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上安电厂冀南地区集中式光伏电站年度运维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4-11-05     浏览:0    
核心提示:2025年上安电厂冀南地区集中式光伏电站年度运维承包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
 2025年上安电厂冀南地区集中式光伏电站年度运维承包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本标项目名称:上安电厂冀南地区集中式光伏电站年度运维承包工程
 
2.1.2工程项目地点:
 
(1)黄骅优能:河北省、黄骅市、南排河镇
 
(2)赞皇院头:河北省、石家庄市、赞皇县
 
(3)井陉小作:河北省、石家庄市、井陉县
 
(4)深州顺宜:河北省、深州市、辰时镇
 
2.2工程项目工期要求:
 
(1)黄骅优能2025年01月0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赞皇院头2025年01月0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3)井陉小作2025年01月0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4)深州顺宜2025年01月0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备注:各工程服务项目合同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每个工程服务项目进行合同分签,并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合同总日历天数不变。
 
2.3招标范围
 
2.3.1工程项目内容:
 
(1)黄骅优能容量140MW,工程范围包括光伏电站内已并网所有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以及协助定检等工作。
 
(2)赞皇院头容量400MW。工程范围包括光伏电站内已并网所有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以及协助定检等工作。
 
(3)井陉小作容量350MW。工程范围包括光伏电站内已并网所有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以及协助定检等工作。
 
(4)井陉小作容量100MW。工程范围包括光伏电站内已并网所有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以及协助定检等工作。
 
2.3.2工程服务范围和工作量
 
日常运行维护:负责黄骅优能、赞皇院头、井陉小作、深州顺宜光伏电站光伏电站生产现场设备及与其配套的所有生产和附属生产设施及生活设施的监控、操作、巡检、记录、缺陷处理、事故处理等,负责日常运行维护、保养工作,保障电站设备及系统安全、稳定、可靠运行;主要包括:光伏组件、逆变器、汇流箱、箱变、35kV集电线路、35kV开关站、380V开关柜、站用变等干式变、无功补偿装置、站内直流及UPS系统系统、升压站、储能设备、二次设备、调度自动化设备、功率预测系统、建筑物(综合楼、厂房、宿舍楼、仓库等)、视频监控系统、消防系统、生活配套设施等。具体见附表工作量清单(不限于)。
 
注:在质保范围内的设备缺陷,主要由设备厂家进行消缺;非质保范围内的设备缺陷由投标人负责消缺。
 
(2)负责协助招标方进行光伏电站定检工作(协助进行35KV集电线、母线、开关、变压器、逆变器等清扫检修工作);具体见附表工作量清单(不限于)。
 
(3)负责运维项目部管理建设、综合楼文化建设、完善现场标识标牌。
 
2.4其他服务要求
 
投标人人员数量配置不得以任何理由降低各项目规定人数:黄骅优能9人;赞皇院头11人;井陉小作9人、深州顺宜5人,另外每个场站保洁做饭人员1人。在保证各电站正常出勤的前提下,运维人员应无条件服从上安电厂根据新能源实际工作需要调配其他电站(含黄骅优能、赞皇院头、井陉光伏、深州顺宜四个电站外的其他电站)。
 
注:本项目以上安电厂作为招标人,后续合同签订与各项目实际项目单位签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需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修、承试三级及以上)资质。
 
3.2.2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须具有单项100MWp(含)及以上光伏发电站光伏发电设备施工或维护或定检的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商参与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06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11月12日17时00分止。
 
备注: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或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王 清 
电话:010-52883525 
手机:13522854862  18810099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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