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至库尔勒铁路(新疆段)扩能改造工程建设单位管理甲供物资
CTC3.0中心站集中控制设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WTW2024-01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格尔木至库尔勒铁路(新疆段)扩能改造工程建设单位管理甲供物资CTC3.0中心站集中控制设备招标,已由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 以《关于兰新铁路精河至阿拉山口段增建二线工程和格尔木至库尔勒铁路(新疆段)扩能改造工程建设单位管理甲供物资调整招标计划的批复》(乌铁物函〔2024〕620号),《2024年10月份铁路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管理甲供物资招标计划的批复》(乌铁物函〔2024〕621号)批准,项目业主为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 ,建设资金来自全额资本金注入,出资比例为格尔木至库尔勒铁路(新疆段)扩能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总额按209500万元控制(全部为静态投资),其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负责征地拆迁工作及费用9000万元,征地拆迁费用由地方包干使用,超出部分按《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铁路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工作和费用管理的指导意见》(铁总计统〔2017〕177号)文执行,由其按照相关规定自筹资金安排;国铁集团出资200500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使用铁路建设债券或自筹资金安排。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格尔木至库尔勒铁路(新疆段)扩能改造工程按预留条件增开望阿站等28处会让站;库尔勒地区新建吐库铁路至格库铁路货车联络线;库尔勒站、库尔勒东站增设到发线;配套实施牵引供电、电力配套工程及生产生活设施补强等工程。铁路等级: I 级;正线数目:单线;最小曲线半径一般1200米,困难800米;限制坡度6‰,茫崖湖至米兰段双机16‰;电力牵引,自动站间闭塞。计划工期:1.5年。计划开工日期为:2023年9月20日。
2.2.招标内容:格尔木至库尔勒铁路(新疆段)扩能改造工程建设单位管理甲供物资CTC3.0中心站集中控制设备招标,具体物资及包件划分见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附表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交货 地点 | 收货人 | 交货 日期 | 交货状态 |
01包 | CTC3.0中心站集中控制设备 | ||||||||
1 | 集控中心站软件 | 见技术规格书 | 套 | 4 |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生产能力应满足招标人供货进度的要求。 3、供货业绩:须提供近五年内投标物资的铁路供货业绩证明(提供相应的合同复印件)。 4、其他要求: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须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行贿犯罪结果,并将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附进投标文件中; (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起前三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须将“信用中国”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附进投标文件中; (3)投标人不得存在因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 (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投标物资未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 (原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 | 工地料库 | 施工单位(SRD) | 2024年12月 | 完好 |
2 | 新增受控站软件 | 见技术规格书 | 套 | 17 | |||||
3 | 路局中心集控软件(含两个行调台) | 见技术规格书 | 套 | 1 | |||||
4 | 既有受控站软件改造 | 见技术规格书 | 套 | 10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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