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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新能源场站数据接入服务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日期:2024-11-07     浏览:0    
核心提示:项目所在地区:全国各项目现场1. 招标条件本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新能源场站数据接入服务框架协议招
 

项目所在地区:全国各项目现场

1. 招标条件
本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新能源场站数据接入服务框架协议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全国各项目现场

2.2 规 模: 集中式新能源电站(包括海上风电、陆上风电及光伏)

2.3 标段划分: 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新能源场站数据接入服务框架协议招标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全国各项目现场

2.5 服 务 期: 每笔订单签订之日起10天人员到岗,30天内完成所有工作,或以甲方通知时间为准。

2.6 招标范围:以框架协议的方式采购新能源场站数据接入服务,主要服务内容包括:

(1)全国范围内预计15个集中式新能源电站的集控设备安装、数据采集服务;

(2)全国范围内预计20个分布式光伏的集控设备安装、数据采集服务;

(3)全国范围内预计4个光伏场站智能巡检系统点位接入服务;

(4)全国范围内预计4个风电场站智能巡检系统点位接入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无。

3.2.2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新能源电站数据接入服务业绩,业绩须附合同扫描件(含首页、能反映合同内容页、盖章页),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07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12月02日09时00分止。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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