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招标范围(内容):
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132万元。
3.1河源电厂行政办公楼(1~6层)楼内所有房间(地面、墙面、天花、门窗以及办公家私)、楼道共用部分、茶水间、卫生间。
3.2原二期办公楼、板房(1~2层)楼内所有房间(地面、墙面、天花、门窗以及办公家私)、楼道共用部分、茶水间、卫生间、冲凉房。
3.3综合楼(招待所和职工候班楼1~4层)所有客房、前厅、电梯间、楼道公共部分。
3.4电厂食堂餐厅和二楼多功能厅地面、过道、天花、门窗、卫生间。
3.5厂前区健身场所(包括篮球场、网球场等)。
3.6雅居乐部分周转房。
3.7电厂在厂前区范围内举办活动时的会场保洁以及其他临时性工作。
具体详见“第八章 工作任务书(技术规范书)”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投标资格要求:
5.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5.2投标人有清洗保洁服务企业资质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5.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国内行政办公或商业类保洁业绩,单个业绩合同额不小于100万元(证明文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签约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原件备查)。
5.4投标人近三年未发生重大的安全及质量事故(证明文件:投标人自行承诺,招标人提供承诺书参考格式)。
5.5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文件,以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当日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5.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重要提示: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按招标文件“第五章 格式1-8 廉政承诺函”的内容及格式进行承诺。
8、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11月8日09时00分至2024年11月1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