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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运维中心和生产及辅助用房项目外部道路建设招标公告

   日期:2024-11-08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招标公告四川明星电力股份 运维中心和生产及辅助用房项目外部道路建设招标编号:(ZJ-SN2024-DL27

招标公告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

运维中心和生产及辅助用房项目外部道路建设

招标编号:(ZJ-SN2024-DL278-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四川明星电力股份 运维中心和生产及辅助用房项目外部道路建设(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ZJ-SN2024-DL278-1,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并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发布招标公告,欢迎有意向的投标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

2.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工程清单及图纸,另册)

外部道路项目总长约311m,包括两条道路,其中西接运维中心和生产及辅助用房园区(简称1号路)全长约88m,宽24米;东接中环路(简称2号路)全长约223m,宽16m。包含双向车行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地下雨污排水、路灯照明、绿化、交安标识等。

2.1.1建设

2.1.2招标范围:1号路及2号路设计施工图范围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2.1.3标段划分:本工程共设1个标段:运维中心和生产及辅助用房项目外部道路建设。

2.2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526.211559万元(其中暂列金人民币43.29万元,安全文明施工费12.96万元)

2.3施工工期:100个日历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能力和信誉:

3.1.1质条件:

(1)必须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的,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

(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可查询二维码的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省厅基本信息录入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报送电子登记表》。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

(4)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按招标人要求提供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投标人开出的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3.1.2财务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表(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酌情递交相关材料,成立超过1年但不足3年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表),近3年指2021、2022、2023年。相关材料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的电子公章

(2)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任意三个月纳税证明(相关证明文件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

3.1.3业绩要求:开标日前三个自然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至少1个(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

3.1.4信誉要求:承诺①投标企业(2021年1月1日至今)的经营生产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因信誉问题受到相关管理部门的正式处理,且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②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在近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及重大违法记录。以上内容提供承诺函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

3.1.5项目经理资格:

(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省级政府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提供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

(2)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并提供相关内容的承诺函以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当地所属住建厅(局)网站的查询截图(承诺函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若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将取消中标资格。

3.1.6技术负责人资格: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提供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且在本项目投标时未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技术负责人且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技术负责人(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

3.1.7其他要求

(1)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按“投标文件格式”的“主要人员简历表”要求填写和提供相应的证明、证件。

(2)投标文件须包括较为详细的施工组织措施(含现场人员配置、施工工艺措施、质量控制、设备投入、工期控制等)。

3.1.8工程项目要求

(1)投标文件中的委托投标代理人、项目部全体人员须为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与以上人员劳动合同关系及养老社保证明材料(提供劳动合同及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合同签订前,若中标人提供的项目部人员与应答文件不一致,招标人可直接取消中标资格。施工过程中,中标人不得更换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部人员。

(2)投标文件中应明确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及其他主要负责人员的姓名、职务、联系

(3)投标文件中应明确项目部人员的职务及目前状态(是否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任职等信息),同时提供项目部人员的职称评审证明(如有)。

(4)投标文件中相关业绩应提供有效验证方式及验证的材料。(提供相关材料)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5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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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t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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