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浙江公司舟山电厂2025-2027年消防服务(三年)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1.负责公司所辖范围内的公共区域、生产区域、基建区域、办公区域、公寓和外围生产区域开展消防服务工作;火灾预防与扑救及应急救灾抢险等工作;响应和参加地方政府消防应急联建、联防、联动服务工作,接受地方政府“119”指挥中心调度,参与社会抢险救援等工作。依据《消防法》和《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等法律法规要求,大型发电厂按照二级消防站建站标准及消防队人员配置标准组建专职消防队。
2.承担甲方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普及消防知识;
3.定期进行防火巡查、检查,督促单位落实防火责任制,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4.建立防火检查档案,按照国家规定设置防火标志;
5.掌握甲方区域内的道路、消防水源、消防重点部位等情况,建立相应的消防业务资料档案;
6.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专业技能训练,配备并维护保养装备器材,提高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处置的能力;
7.按甲方要求做好动火监护、高风险项目及机组开停机现场监护工作;
8.制定甲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的事故应急处置和灭火作战预案,定期组织演练。管理及维护保养好消防应急器材、设施;
9.组织消防队员的日常训练和指导培训义务消防队;
10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协助有关部门调查火灾原因、处理火灾事故;
11.消防站值班室(消控室)24小时安排专人轮值接听报警(工作)电话及进行视频防火监控;
12.定期向甲方和地方消防救援机构报告消防工作情况;
13按甲方制度规定应当履行的其它职责。
14履行甲方专职消防队职责,平时做好防火检查、消防设施设备检查和消防培训、宣传等工作,在有火险、应急救援情况下及时出警处置。
15协助当地政府的消防检查、培训宣传、大型活动消防安全、企事业单位环境熟悉、消防设施、政府管辖范围水源、道路等踏勘熟悉、火灾、应急救援活动等。
16能熟练操作消防、应急、消防车等装备、特别是消防高喷车等装备。
服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开始,至2027年12月31日结束,总服务期36个月。
服务地点: 浙江舟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及当地白泉、干览二镇辖区;并接受舟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定海区消防救援大队统一调度指令,参加辖区及周边地区的防火、消防救援、应急处置。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消防队服务合同业绩2份,且合同载明服务期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1-0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1-14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