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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川县集沐乡业隆村闪珠寺对外道路及供水工程施工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11-11     浏览:0    
核心提示:大渡河公司金川县集沐乡业隆村闪珠寺对外道路及供水工程施工公开招标,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
  大渡河公司金川县集沐乡业隆村闪珠寺对外道路及供水工程施工公开招标,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一)对外道路工程
 
闪珠寺对外道路,起点连接库周交通工程可尔因至大石凼段,终点位于闪珠寺新址,道路全长约700m。路基宽度5.5m,路面宽度4.5m,路面结构为水泥混凝土路面。
 
(二)供水工程
 
闪珠寺供水工程由取水口、输水管道和净水厂、管理道路四部分组成。取水口位于金川县集沐乡业隆村的玛亚沟,取水口采用“底格栏栅坝+沉砂池”型式,出水口高程为2842.50m;输水管道自沉砂池引水后地埋敷设,输水管材采用dn90聚乙烯PE100管(1.6MPa),线路全长2.62km,供水规模103m3/d;净水厂布置在闪珠寺后缘的缓坡平台上,距离取水点2.62km,净水厂场平设计高程2748.00m,原水经净化消毒处理后引入清水池供寺庙生活用水。为方便净水厂施工和后期运行管理,新建闪珠寺至净水厂进场道路640m,道路标准采用机耕道标准,路基宽度为3.5m,为泥结石路面。为方便管网及取水口的施工及运行管理,新建水厂至取水口的施工及检修道路1405 m,道路标准为驿道,路基宽度为1.5m,采用泥结石路面。在业隆村建设一处渣场。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招标范围金川县集沐乡业隆村闪珠寺对外道路及供水工程施工。
 
本合同应完成的永久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
 
(一)对外道路工程
 
(1)路基工程
 
承包人应完成本合同施工图纸所示路基土石方工程、排水工程及路基防护工程的施工及其有关作业;
 
(2)路面工程
 
承包人应完成本合同施工图纸所示的在已完成并经监理人验收合格的路基上铺筑的基层和面层,以及修筑路面附属设施及其有关的作业;
 
(3)涵洞工程
 
承包人应完成本合同施工图纸所示的桥梁及其附属结构物的施工。
 
(4)沿线设施工程
 
承包人应完成本合同施工图纸所示的包括护栏、道路交通标志等的施工及有关作业。
 
(二)供水工程
 
(1)取水枢纽工程
 
承包人应完成底格栏栅坝、引水暗渠、沉砂池及其附属设施的施工。
 
(2)输水系统工程
 
承包人应完成管道铺设、钢筋制安等工程的施工。
 
(3)净水厂工程
 
承包人应完成场坪、蓄水池、管道系统、阀门井、溢水井、房建、围墙、护坡及排水、梯步等工程的施工。
 
(4)管理道路工程
 
承包人应完成进厂道路、驿道1、驿道2等工程的施工。
 
(5)渣场
 
承包人应完成挡渣墙、截水沟、护坡等工程的施工。
 
2.2其他:本项目工程总工期9个月,计划于2024年12月1日开工,2025年8月31日完工(其中对外道路工程计划于2024年12月1日开工,2025年2月28日完工)实际以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为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独立承担过供水工程(含取水工程、管网工程和净水厂工程)施工项目的合同业绩1份且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工程)注册证书,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供水工程(含取水工程、管网工程或净水厂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工作经历1项,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合同需包括项目经理姓名及任职,且合同工作内容为供水工程(含取水工程、管网工程或净水厂工程),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技术负责人有效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2)技术负责人须至少具有供水工程(含取水工程、管网工程和净水厂工程)施工项目的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工作经历1项。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技术负责人业绩的合同,合同需包括技术负责人姓名及任职,且合同工作内容为供水工程(含取水工程、管网工程或净水厂工程),若合同中无技术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技术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1-08 20: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1-15 16:00: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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