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锦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消防站装备器材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锦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共建有6台燃煤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3720MW,为榆林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已建设一级企业专职消防站。依据陕西省地方标准DB61/T 1016-2016《企业、事业单位专职消防站建设技术规范》根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 152-2017),依据 企业标准:本次招标计划购买手提式移动消防自摆炮、移动消防炮(遥控炮)、电动破拆工具组、防爆充气箱、空气压缩机及消防员灭火作战装备。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十一条之规定,企业专职消防队应经地方消防救援机构进行验收、备案。更好的保证锦界公司发电机组安全可靠经济运行,从而有效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发起本次采购项目。
2.1.2招标范围:
2.1.2.1投标人负责为 锦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消防站装备器材采购,开展相应的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及验收等工作,并提供全套技术资料、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等。
2.1.2.2投标人负责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为新安装的防爆充气箱、空气压缩等设施进行调试、培训。
2.1.2.3投标人负责提供为完成上述项目内容所需要的劳务用工、脚手架搭设、工器具、设备、钢材、电缆、管材及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其它材料。
2.1.2.4项目验收合格后,投标人负责免费现场调试、免费技术培训;建立常年固定服务关系,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质量回访。
2.1.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45天内,所有设备交货至 锦界公司物资库房,并完成空气压缩机、防爆充气箱等设备组装、安装、调试。
2.1.4质量要求:
2.1.4.1 充气泵、防爆箱的安装工艺合格,管路标识、电源标识、信号标识是否清晰准确。
2.1.4.2新购空气压缩机运行趋势合理性。
2.1.4.3新购防爆充气箱、空气压缩机运转平台的牢固性。
2.1.4.4验收按照本技术部分要求、相应标准和规范进行。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外观、安全特性和质量等不能满足要求,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或要求投标人更换或维修该批设备,投标人应在招标人提出的合理期限内对异议设备进行更换或维修,并承担所有费用。
2.1.4.5双方代表在验收中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可提请双方认可的国家权威检验部门进行检验,其出具的检验证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最终检验结果,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检验费由责任方负担。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消防装备器材供货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1-12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1-19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