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院全面质量管理提升专项研究项目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CG1500062001861556)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 科研院全面质量管理提升专项研究项目,采购人为 科学研究院 ,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2.1项目概述:2023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质量强国建设纲要》,要求企业创新质量管理理念、方法、工具,推动全员、全要素、全过程、全数据的新型质量体系应用,加快质量管理成熟度跃升。高质量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首要任务,加强中央企业质量工作,推动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是历史赋予中央企业的责任,也是未来中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为承接落实有关全面质量管理相关工作部署,需系统梳理质量管理相关政策,开展对标研究,建立适用于中央研究院的质量管理评估模型及质量管理模式,为 科研院开展全面质量管理提供范式指导指明实施方向,着力推进质量、标准和品牌协同发展,着力提升核心竞争力。
2.2采购范围:(1)质量管理相关政策和对标研究
收集和梳理国家、部委、广东省、的质量管理政策,深入研究质量管理政策、标准、体系等内容,将相关要求转化为 科研院各业务质量管理落地实践的工作指引性文件,指导 科研院各层级贯彻执行质量管理措施;通过对同类型科研机构质量管理的最佳实践、质量管理的成功经验、质量管理模式、质量管理机制、质量文化、质量战略、质量目标、质量工具应用、质量改进与提升等内容研究,总结提炼可供 科研院参考借鉴、对标学习的内容。
(2)质量管理评估模型研究
开展质量管理绩效评价的方法研究,研究设计 科研院质量管理指标库,明确各部门各专业的质量指标体系,评估方法和工具,建立有效的评估模型和标准,以确保质量管理评价的全面性和有效性,为 科研院提供改善工作质量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导。形成《质量政策解读和质量管理对标及模型研究报告》。
(3) 中央研究院质量管理模式研究
对国内外质量管理体系的经典理论、方法和工具进行研究,对 科研院的价值链各核心业务质量管理机制、方法、工具进行研究,创新质量管理思路和方法,优化核心业务质量管理要素,总结、提炼、设计一套适合 中央研究院定位的质量管理模式,推动经营“大质量”改进和创新,将模式贯穿产品实现的全过程,提高产品质量、效率和客户满意度,在同行业具备复制推广价值。
(4)质量管理实践创新案例总结
总结 科研院质量管理优势、管理亮点、质量管理最佳实践经验,形成以 中央研究院为定位的全面质量管理范本及管理实践创新案例。形成《全面质量管理成果应用实践案例集》,录用或发表论文1篇。
2.3项目实施
2.4采购分类:专项。
2.5项目类别:服务。
2.6标的清单: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包名称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最大中标数量 | 工期/服务期 | 是否特殊包 | 响应保证金 | 备注 |
1 | 科研院全面质量管理提升专项研究项目 | 科研院全面质量管理提升专项研究项目 | 44 | /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 | 否 | 不收取 | /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谈判对象为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海外及港澳台企业如无营业执照应提供有效登记注册证明文件;企业分支机构应同时提供总公司出具的项目授权);谈判对象为事业单位或社团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团法人证书;谈判对象为非法人组织的,应当提供有关监管机构颁发的执业许可证明文件;谈判对象为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
2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谈判; |
3 | 谈判对象没有被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的; |
4 | 谈判对象应诚信经营,按要求提供下列证明之一: 1.?谈判对象为企业的,应同时提供1)没有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截图证明;2)没有被“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截图证明。 2.?谈判对象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在线”()查询的基本信息和没有行政处罚的截图证明。 3.?谈判对象为其他性质的,如社团、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等,提供无诚信不良记录承诺函,并加盖公章(社团、非法人组织)或签字(自然人)。 |
5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采购文件获取
4.1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本采购项目采用电子招标采购方式,根据《电子招标投标办法》规定,供应商应当在招标公告载明的 注册登记,如实递交有关信息,并经 运营机构验证。凡有意参加响应者,在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通过()
异议递交
8.2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投诉机构名称: 科研院生产经营部(安全监管部)
监督投诉机构
监督投诉机构
8.3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文件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采购人提出异议。异议提出人或投诉人不得以异议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实施细则》等制度进行处理。
9.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 招标会员 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8811547188
联系人:李杨
QQ:1211306049
微信:Li18811547188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及商务信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
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
编辑:cs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