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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分行代理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日期:2024-11-20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招标公告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辽宁分行代理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采购项目已批准,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辽宁分行代理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采购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简介

采购内容:辽宁分行代理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采购项目,具体内容完成我行各级区划对应辽宁省各级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电子凭证库系统和电子印章系统实施服务上线工作;完成财政一体化系统与银行柜面系统的测试联调工作;系统上线后的升级、维护工作。具体详见第四章“技术要求与服务内容”。

服务期限:3年;

服务范围:电子凭证库系统实施服务、电子印章系统实施服务、代理财政业务测试联调服务。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拦标价:1、部署实施与测试联调技术服务:对应单个行政区划,针对代理财政业务各项功能逐项报价。总控制价:869.34万元;分项控制价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不得超过总控制价及分项报价。

2.运维服务:按运行维护费占实施联调费的百分比进行报价,上限为1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辽宁分行代理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至投标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投标人或所投产品/服务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名录》。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采购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6)禁止存在下列关联关系情形的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采购:

1.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 一方直接持有另一方股权,比例超过20%;

3. 同时被第三方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直接持有股权,比例超过20%(国家控股的投标人除外);

4.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等主要人员之一为同一人(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的“主要人员信息”名单为准)。 

(7)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及最近三个月为授权代理人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8811547188
联系人:李杨
QQ:1211306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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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编辑:365tra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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